核心觀點:網絡個人資訊安全問題引發輿論關注,已經說明公衆個人資訊保護意識正在提高,對于個人資訊洩露問題的重視正在加強,這是一種進步。在這樣的前提下繼續努力,相信網絡資訊保護狀況能夠得到改善,個人資訊也能夠得到安全“加密”。
近年來,随着網絡化和資訊化建設的不斷深入,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網絡資料生産量最大、資料類型最豐富的國家之一。與此同時,層出不窮的資料洩露和網絡安全事件也給個人資訊和隐私保護帶來了新的挑戰。近期各種資訊洩露事件引發了人們對于個人資訊保護的思考,而如何有效保護使用者資訊隐私,也成為行業發展的一大焦點。
其實,資訊洩露問題并不是剛剛出現,早在網際網路尚未普及的時代,由個人資訊洩露衍生的電信詐騙等問題就已經在侵襲着普通人的生活。身處大資料時代,我們在享受網絡技術給生活帶來的便利的同時,也面臨着個人資訊洩露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網際網路、智能識别等新興技術的高速發展,不僅促進了公共資訊的快速傳播,同樣也将個人資訊的傳播速度更新,個人資訊和網絡應用平台不斷深入互動,使隐私保護的壓力持續加碼。
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釋出的第42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2018年上半年,54%的中國網民在上網過程中遇到過網絡安全問題,其中遭遇個人資訊洩露問題占比最高,達到28.5%。在商業利益驅使下,不法分子通過資料盜取、資訊盜用、網絡釣魚、電信詐騙等手段,圍繞個人資訊形成的非法産業鍊,嚴重侵犯了公民個人資訊及隐私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這一背景下,商家和技術開發者在保護公民個人資訊方面理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運用技術保護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安全,是有效的方法。科技進步可以為使用者提供更高品質的服務體驗,而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應用技術的改進同樣也可以提升使用者的資訊安全。事實上,在現階段,不良資訊屏蔽、智能識别等安全保障技術已經成熟,運用此類技術對于企業來說并不難實作,應當成為未來各類服務平台的标配。
與此同時,還要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在法律層面對個人資訊形成保護機制。法律法規應當進一步明确個人資訊的定義,界定個人隐私保護的範圍,執法部門應嚴格控制個人資訊的流通和使用,加強對各類資訊持有者的監管。隻有運用具備強制力的法律來保障公民的個人資訊安全,才能有效打擊違法犯罪人員,讓那些蠢蠢欲動者不會在商業利益的誘惑下不斷的逾越底線。
除了嚴格保護措施之外,資訊銷毀也很有必要,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合理銷毀使用者資訊也是一種有效的保護方式。這就要求相關部門盡快制定各行業可實行的資訊處理标準,使所有的資訊持有平台能按照統一标準處理使用者資訊,同時也能讓使用者在個人資訊遭到洩露時有據可循并及時申訴。
其實,網絡個人資訊安全問題引發輿論關注,已經說明公衆個人資訊保護意識正在提高,各方對于個人資訊洩露問題的重視正在加強,這是一種進步。在這樣的前提下繼續努力,相信網絡資訊保護狀況能夠得到改善,個人資訊也能夠得到安全“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