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由南開大學法學院主辦,天士力集團、大成律師事務所、知産前沿全媒體平台作為支援機關的第三屆中韓競争法前沿論壇暨南開大學第四屆經濟法論壇在天津舉行。與會專家學者圍繞“中韓規制數字平台面臨的挑戰與應對”這一主題,圍繞中韓兩國數字平台監管動态、數字平台行為競争規制案例及平台經濟領域隐私保護與競争促進等熱點問題,近三十位中韓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展開深入研讨。
南開大學競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陳兵教授,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宋華琳教授,首爾國立大學競争法中心主任LEE BONGEUI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劉繼峰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亞太法律研究院副院長孟雁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黃勇,首爾國立大學競争法中心研究員YOON KYUNGWON,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教授、院長王健,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焦海濤,誠信女子大學教授HWANG TAEHI,嘉泉大學教授JEON SEONGMIN,南韓嶺南大學教授SIM JAEHAN,慶尚大學教授PARK JOONYOUNG,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金善明,首爾國立大學講師JUNG JUMI,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鄧宏光,天津财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馮博,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韓偉,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創新發展法治研究院院長葉衛平,韓信大學教授YOU YOUNGGUG,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盧海君,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張永忠,福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莉萍,延世大學教授CHOI NANSULHUN,遼甯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李岩,騰訊集團公共事務副總裁張昕博士受邀出席并發言,大成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陳福律師受邀出席并于閉幕式上以“平台經濟背景下資料資産合規營運”為題進行發言。
圖/陳福律師
陳福律師從以下三個方面就“數字經濟與資料資産合規”問題做總結發言。首先,近年來平台經濟的顯著發展已成為推動數字經濟高品質增長的關鍵驅動力。依據《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2)》所披露的統計資料,2022年度,中國數字經濟的總規模達到50.2萬億元,占國内生産總值(GDP)的41.5%,其總量穩居全球第二位。在平台治理領域,歐盟已出台《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簡稱DMA),然而,中國和南韓目前尚未頒布專門的法律以規範平台治理行為。在中國法律架構下,主要依賴《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争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網絡安全法》和《資料安全法》等相關部門法規進行規制。
其次,在數字經濟範疇内,焦點議題集中在資料資産的合規性、确權、保護、定價與交易等方面,其中,如何認定資料為資料處理者(平台即為其中之一)的資産,已成為最為緊迫的議題之一。目前中國尚未明确界定資料權利的類型,《民法典》雖規定了資料保護,但主要采取“權益”而非“權利”的保護模式。在司法實踐中,資料保護主要依據《反不正當競争法》實施,如“大衆點評訴百度地圖案”和“新浪微網誌訴脈脈案”等,法院判決均認定被告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争法》,侵害了原告的資料權益。
最後,盡管在立法層面,中國面臨資料資産确權的複雜挑戰,然而,鑒于資料資産對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所起的關鍵作用,中共中央與國務院于2022年12月釋出了“資料二十條”,将資料權利細分為資料資源持有權、資料加工使用權和資料産品經營權,通過行政手段實作了對資料資産的确認。基于此政策導向,全國各地已啟動資料資産登記工作。2023年8月,财政部進一步頒布了《企業資料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明确指出符合資産化條件的資料可被确認為無形資産或存貨,并納入資産負債表中,标志着資料資産化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這一系列舉措不僅展現了國家對資料資産價值的認可,也為資料資産的管理和營運提供了更為清晰的法律與政策指引。
本團隊在資料資産入表實踐以及資料資産質押融資領域有許多成功案例。通過資料資産可以盤活企業的資産,使企業獲得更多的流動資金。可見,通過資料資産入表,企業不僅能夠實作資産的增值和市場競争力的提升,還能促進資料産業的繁榮發展,資料資産管理不僅關乎企業的營運效率,更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核心競争力,通過合規營運資料資産可以推動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
圖/會議現場
本次論壇在熱烈的氛圍中圓滿結束,與會人員紛紛表示收獲頗豐,期待未來能夠有更多的機會參與這樣的行業盛會。各界嘉賓通過參與論壇形成了跨越地域界限的深入交流與思想碰撞,展現了中韓競争法領域的前沿動态與行業發展的蓬勃生機。大成律師在資料資産入表領域具有豐富的理論與實踐經驗,長期緻力于資料價值化、資料要素市場改革的研究,深入參與資料資産入表标準指南的制定與推廣,願意同各方一道建立标準、合規的資料資産入表流程,充分挖掘企業資料要素價值,平衡釋放數字經濟紅利與保護個人資訊、商業秘密、國家安全的關系。
圖/部分與會人員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