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就是生命帶,無論是駕駛人還是乘客,無論是前排還是後排,都應當在車輛行駛時全程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能夠在車輛發生碰撞時,顯著降低駕乘人員受傷甚至死亡的風險。現南川交巡警曝光一批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車輛如下:
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案例
01
2024年7月11日16時35分,号牌為渝BP278J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駕車通過金山大道九都尚品卡口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02
2024年7月11日14時56分,号牌為渝G0S568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駕車通過金山大道九都尚品卡口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03
2024年7月11日11時58分,号牌為渝G3L277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駕車通過金山大道九都尚品卡口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04
2024年7月10日01時05分,号牌為渝AYJ373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駕車通過隆化大道污水處理廠路口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05
2024年07月09日21時53分,号牌為渝D72U72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駕車通過隆化大道污水處理廠路口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06
2024年07月09日20時37分,号牌為渝AC03NB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駕車通過隆化大道污水處理廠路口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07
2024年7月9日14時18分,号牌為渝AFT1712的小型新能源汽車駕駛員駕車通過隆化大道西匝道上道卡口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08
2024年7月9日13時54分,号牌為渝AZ917R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通過隆化大道西匝道上道卡口路段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09
2024年7月8日18時19分,号牌為渝AK983B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通過南川區金山大道廟寶頂路口3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10
2024年7月8日11時51分,号牌為渝BE003R的小型汽車駕駛員通過金山大道交隆化大道卡口1a路段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