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是一門研究人的心理過程和行為的科學,它通過研究人們的思維、情感、行為等方面來揭示人類行為背後的動機和心理機制。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許多行為都可以通過心理學的解讀來了解其背後的原因。
比如受過心理創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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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創傷在精神病學上創傷被定義為"超出一般常人經驗的事件"。
提到心理創傷,我們就會想到戰争,洪水,地震、火災、空難等等。
心理創傷這個概念,始于對越南戰争退伍老兵的關注。
經曆過戰争的人,即使回到安全的地方,有家人的陪伴,他們依然會
這些人在上都出現不同程度的問題,喪失了興趣,靠回憶過活。
後來對這些退伍的老兵進行心理幹預,并提出一個診斷名詞: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伊拉克戰争後,美國軍人的心理健康問題,尤其是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的比例顯著上升。
據美國國防部的一份報告,部署到阿富汗和伊拉克的美國軍人中,約有14%至16%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或抑郁症。
這些心理問題不僅影響了軍人的個人健康,還對社會造成了危害,如自殺、創傷性腦損傷(TBI)、藥物濫用障礙(SUD)和暴力行為等。
此外,榮民中PTSD的患病率也很高,大約有11%-20%的伊拉克戰争或阿富汗戰争中服役的士兵患有PTSD,這一比例遠高于之前的越戰和海灣戰争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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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
心理學上,利用泰爾分類法(Terr,1989)我們将心理創傷分成兩種,I型和II型。
不管是幼年還是成年期的一次性創傷稱為I型創傷。
例如,上過戰場、經曆過死忙,或者親人突然的離世,再或者遭遇了暴力、車禍、校園霸淩、性侵等等,這些是讓人難以接受的,崩潰的時刻,是突如其來的巨大傷害。
将發生持續時間較長的、反複發生的、開始童年期的稱為II型創傷,即複合型創傷。
複合型創傷(Complex Trauma)是指個體經曆了一系列或反複的創傷事件,這些事件通常來自于個人生活中的重要他人。
如家庭成員或照顧者,并且這些創傷事件的發生和影響是持續的或反複的。
與單一創傷事件相比,複合型創傷的特點在于其,可能導緻更為複雜和持久的心理和行為問題。
兒童虐待或忽視、家庭暴力和情感忽視、長期的人際關系中的不健康模式、社群或文化沖突都會引發複合型創傷。
你可以試想一下,你是否也有過這樣的經曆:小的時候經常聽到父母的責備,從小沒有得到過父母足夠的愛,或者一直被人否定。
這個人可能是你的家長或者老師,好像成績不好,你就不值得被尊重了;或者被同伴排擠、瞧不起,他們的眼神、笑容,說話的聲音都那麼諷刺……
很多心理創傷都是未被察覺的傷害。
國内創傷治療領域權專家曾經提到過:
“早年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的創傷,即使現在看起來相安無事,但遲早會發作,突然某天表現出攻擊性,要麼傷害他人,要麼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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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自己是否存在心理創傷呢?
标準一:強烈且持久的情緒反應
心理創傷往往會引發強烈而持久的情緒,如恐懼、焦慮、憤怒、悲傷或無助。
這些情緒可能在創傷事件發生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内持續存在,甚至在相似的情境下被重新觸發。
這種情緒反應不僅僅是短暫的情緒波動,而是深深地紮根于内心,影響到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
它可能導緻問題。
如果一個人發現自己長期被某種強烈的負面情緒所困擾,且無法通過自我調節或正常的應對方式來緩解,那麼這可能是心理創傷的一個重要信号。
标準二:認知和思維模式的改變
心理創傷還可能導緻認知和思維模式的顯著變化。
受過創傷的人可能會對世界、他人或自己産生負面的看法。
他們可能變得過度警覺,總是擔心危險的發生。
或者對自己的價值産生懷疑,認為自己無能、不值得被愛。
例如,在遭受過情感虐待的人眼中,人際關系可能充滿了欺騙和傷害,導緻他們難以信任他人,難以建立健康的親密關系。
這種認知和思維模式的改變并非是基于客觀事實,而是創傷經曆所帶來的扭曲和負面的影響。
如果一個人的思維方式變得極端、消極,并且這種變化持續存在且難以改變,那麼就需要警惕是否存在心理創傷。
标準三:行為的改變和功能障礙
心理創傷也常常展現在行為的改變上。
受過創傷的人可能會出現逃避行為,避開與創傷相關的人、地點或活動。
他們可能會過度依賴某種物質,如酒精或藥物來麻痹自己的痛苦。
此外,心理創傷還可能導緻工作、學習或社交功能的障礙。
比如,一個曾經在公開場合受到羞辱的人,可能會害怕在人群中發言,進而影響到職業發展。
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出現了明顯的、長期的、非正常的改變,并且這些改變對其正常生活和社會功能造成了負面影響,那麼這很可能是心理創傷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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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理創傷的人注定無法過好這一生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人生并非是一條筆直的、毫無曲折的道路,而是充滿了起伏和轉折。
心理創傷固然是一道難以逾越的坎,但它絕不是命運的終審判決。
許多有心理創傷的人,在經曆了痛苦的掙紮和自我救贖後,反而擁有了更強大的内心和更敏銳的洞察力。
近年來心理學家在針對各類創傷事件的研究中發現:
有一部分經曆過長期的羞辱或虐待、絕症、至親離世、戰争、恐怖襲擊等創傷事件的人們,反而從這些經曆中獲得了積極的個人成長,這些人被稱呼為“幸存者”。
幸存者這個詞展現了兩層含義。
一是這類人經曆過人生的至暗時刻;二是哪怕身處黑暗,也有能力擺脫暗夜走向光明,即“他們有力量度過了那些負面事件”。
也就是說,創傷會導緻心理障礙,也會促使人成長。
這些人
他們用自己的經曆去溫暖他人,成為了他人黑暗中的明燈。
而且,現代社會的心理治療和支援體系也在不斷發展和完善。
專業的心理咨詢師、溫暖的支援群體,都為那些有心理創傷的人提供了重新站起來的機會,通過治療和自我療愈,他們可以逐漸放下過去的包袱,重新擁抱生活。
總之,有心理創傷并不意味着人生的終結,而是一個新的起點。
隻要有勇氣面對,有決心改變,有信心重新出發,他們同樣能夠書寫出屬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來源:心理與精神健康教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