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泰山南麓,有一個千餘人的白馬石村。2023年下半年以來,有10餘戶村民在修建或改建房屋時被認定“違建”,泰山景區執法部門認為其“未經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稽核進行建設”。而村民們說,“通過合法途徑申請,但沒有部門受理”。
大衆新聞幫辦記者兩次赴當地進行了調查采訪。
白馬石村村民趙春華(化名)說,眼看雨季來臨,家中漏水嚴重,難再居住。但是,房屋維修改造手續辦理遲遲無法落實。
記者在白馬石村實地探訪時發現,趙春華家的房屋主體已經建設完成,且有較為明顯的加蓋痕迹。此外,村裡有修建痕迹的房屋不少,已經全部處于停工狀态。趙春華說,這些半成品民房都已經被泰山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定為違建,自家房子也在查處之内。
白馬石村未完工的房屋
景區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說,該村有10多戶違建。“我們是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要求進行執法。村民實施建設之前,沒有申報稽核,并且還有其他違規擴建、加蓋等問題,才依法将這些房屋認定為違建,要求停止施工接受處罰。”
該負責人說,(景區内)村民在建設之前,需要進行申報,看看是否對景區整體環境造成影響等。違法行為應該處罰,不能留有餘地。
村民說:“家裡的房子确實漏雨了,去年下半年決定進行修繕,當初也問過村委會,答複說‘建就行’。後來被查處之後,自己想補辦手續,繼續修繕房子,但是在補手續的過程中犯了難。”
根據村民提供的材料顯示,在2005年,泰安市政府辦公室釋出了《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明确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範圍的通知》,明确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管理範圍,并在經濟、行政和社會事務管理範圍中,除去了白馬石、三合、下梨園等村。
景區執法局人員說,對白馬石村部分房屋進行違建查處合法合規,但他們隻有執法權,房屋修繕的具體申請流程屬于“經濟、行政和社會事務”,他們也無權管理。
但是,在白馬石村屬地泰山區泰前街道辦事處,城建辦公室從業人員告訴記者,環山路以北的白馬石村村民房屋修繕問題,也不歸他們管理,需要咨詢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以前白馬石村有村民送出過修繕房屋的申請,向景區申報流程比較流暢,但是在近兩三年,景區對于修繕申請不再受理,是以也報不上去了,村民又有需求,也就出現了違建現象。
記者調查了解到,在白馬石村違建出現後,2023年12月,泰安市國土空間規劃審查委員會聽取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近期規劃事項和報建項目的彙報,明确房屋修繕由村民或機關向村委會送出申請,村委會同意後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會同泰山區住建局審查,再送出泰山景區管委會,由規劃建設部牽頭,會同紅門管理區、景區綜合執法局、規劃服務中心(負責對建築風貌進行把關)稽核,實行五聯單進行備案,并由執法局落實執法監管。要嚴格執行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要求,并及時向泰山區委、區政府做好抄送工作。
泰前街道辦事處從業人員告訴記者,涉及白馬石村的村莊整治設計方案正在出台中,還需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