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争時期,業餘無線電愛好者似乎總是最先失去他們的權利。在美國,1912 年的《無線電法》取消了業餘無線電台的營運權,并在某些情況下授權沒收無線電裝置供政府使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直到 1919 年才恢複許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再次被吊銷執照。在這篇 1917 年發表在《電氣實驗者》雜志上的文章中,作者雨果-格恩斯貝克提出了允許 “我們的熱血男兒被信任地協助官員追捕間諜 ”的理由。他說:我們意識到,在戰争期間關閉所有業餘電台是多麼荒謬。他的話像往常一樣被置若罔聞。
戰争與業餘無線電愛好者
1917 年 5 月 《電氣實驗者》
每份此類許可證都應規定,美國總統在戰争或公共危險時期可以關閉任何無線電通信站,并拆除其中的所有無線電裝置,或授權政府任何部門使用或控制任何此類站點或裝置,但需對所有者給予合理補償。
我們現在正站在戰争的門檻上;事實上,在我們的讀者拿到這期報紙之前,戰争就已經宣布了,或者說,這個國家将處于戰争狀态。讓我們彼此坦誠相見,以正直、愛國、守法的公民應有的态度面對局勢。歐洲戰争告訴我們,間諜從秘密無線電台發出的資訊對敵人具有無價的價值。難怪所有交戰國都在各自的國家裡摧毀了所有可能的和不可能的私人無線電台。但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誠然,交戰國政府拆毀或沒收了所有固定裝置,但正如往常一樣:有志者事竟成。當英國和法國的德國間諜發現,在閣樓或房屋煙囪裡操作他們的裝置并不安全,因為發射裝置很快就會被找到時,他們幹脆把電台放在旅行車裡,巧妙地把天線藏在車身裡。這些裝置也很容易隐藏,英國人和法國人被耍得團團轉,原因很簡單,除非純屬偶然,否則你不可能找到移動的無線電裝置。
這就使我們面臨一個問題:交戰國在戰前關閉了為數不多的幾家業餘電台,這是否得不償失?老實說,我們傾向于認為,這不僅不是一種優勢,反而是一種實際的劣勢。任何熟悉無線電技術的人都不會懷疑,如果一個間諜既有勇氣又有資金,而且間諜總是兩者兼備,那麼,如果他選擇這樣做,就無法阻止他發送無線電台資訊。隻要他選擇這樣做,就不會有人阻止他發送無線電台資訊。他隻要隐蔽行動,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就沒有什麼能夠阻止他。
如果我們認識到這一真理,就會明白在戰争期間關閉所有私人擁有的業餘電台是多麼荒謬。它不會帶來任何好處,隻會造成實際的傷害。現在,我們不想顯得自私,也不想被歸類為不愛國。恰恰相反。如果政府在認真考慮了所有事實之後,決定關閉國内所有業餘電台,我們連一句抗議的話都不會說。政府知道什麼對國家的福祉最有利。
但是,我們有 30 多萬愛國的美國業餘無線電愛好者,他們密密麻麻地散布在全國各地,難道不是對政府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嗎?難道我們這些熱血男兒不值得信任,不能協助我們的官員緝拿間諜嗎?在我們的大城市裡,成千上萬的耳朵每時每刻都在傾聽着浩瀚的大洋中發生的一切。請相信我們非常能幹的美國年輕人能夠找出可疑信号或措辭奇怪的資訊的發送者。這些業餘愛好者的數量是一種無價的保護。此外,我們的陸軍和海軍都急需無線電操作員。還有哪個國家能像我們一樣,擁有如此龐大的訓練有素、智慧過人的操作員隊伍,這一切都要歸功于業餘愛好者?
1916 年,作者組織了美國無線電聯盟ARRL,并在其章程中規定,每個成員都應向政府書面保證自己的電台。迄今為止,該聯盟已向華盛頓遞交了數千份這樣的保證書,其中包括全國所有重要的業餘電台。政府可以随時使用這些電台。至少我們的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已經做好了充分準備。
關閉所有這些能夠并将會帶來巨大好處而不是可能的壞處的業餘電台,這是明智之舉?值得讓人懷疑。讓我們的官員們深思熟慮,讓他們公正地考慮事件中的事實。這就是我們所希望的。
H. 格恩斯貝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