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人販子”餘華英因犯拐賣兒童罪被一審判處死刑。因餘華英被發現有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案件在二審時被裁定發回重審。
10月11日,這起備受關注的拐賣兒童案将在貴州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而餘華英被指控拐賣的兒童,人數增加到了17人。
作為17名被拐兒童之一,10月9日,楊妞花特地從河北邯鄲趕到了貴陽。
“我根本不願意面對她。”楊妞花告訴潇湘晨報記者,餘華英拐賣兒童案第一次開庭時,她的内心是期待的,她想站在餘華英面前,告訴對方,她是被餘華英拐走的,現在她找回來了。“從此之後,每一次開庭我都不願意面對她,隻不過是沒有辦法。等到這件事情結束,我一個字都不想提到她。”
楊妞花回憶起此前開庭時的細節,案件一審時,她要求法院對餘華英判處死刑,餘華英對她說“我不是跟你道過歉了嗎”。
“我給你(餘華英)道歉,你可以把我的父母還給我嗎?”楊妞花這樣反問餘華英。父母是楊妞花心裡永遠的痛。在她的記憶裡,家裡有有爸爸寬大的肩膀,有媽媽寵溺的微笑,還有他們下班後帶回來的雞腿……所有在回憶裡具象的幸福,因為餘華英的拐賣戛然而止。回家的路,她走了26年。回到家,疼愛她的父母卻早已去世。
楊妞花稱,一審時,餘華英矢口否認曾經毆打過她,直到其他被拐兒童被找到後,其養父母反映孩子領回家時身上有傷,這才證明了她沒有說謊。而二審時,餘華英寫了整整三張紙,盡訴自己的不容易和歉意,“她表達得再怎麼誠懇,她都沒有說出還有其他被她拐賣的兒童。她隻是怕死。”
據潇湘晨報此前報道,1990年,楊妞花出生在貴州織金縣,此後随父母和姐姐來貴陽生活。楊妞花記得自己的被拐經曆,她在個人社交平台上寫着:“當年人販子租房租在我家隔壁,假裝成帶着孩子出來奮鬥的兩夫妻,他們經常來我們家借碗筷,跟我們家混熟之後,踩好我父母上班的時間點,等我父母一出門,她就把我帶走,再也沒有把我送回來。從貴州千裡迢迢坐着綠皮火車,把我賣到河北邯鄲。”
“她要賣2500元,我是個女孩不好賣。她給我洗頭的時候很煩躁,把暖壺裡面的開水直接澆到了我頭上。”楊妞花稱,經中間人介紹,她被一位老人收買。
楊妞花被一名聾啞男子收養為女兒,更名為李素燕。楊妞花自2012年開始尋親,直到2021年5月,楊妞花的尋親視訊被貴州老家的堂妹看到,被拐26年的她這才回家。但楊妞花随後得知,疼愛她的父母在她被拐後因為自責和傷心過度,早在1997年和1998年就雙雙過世,當時都隻有三十餘歲。楊妞花的姐姐楊桑英11歲淪為孤兒,13歲出門打工。楊妞花一直記得當年拐賣她的人販子的資訊,2022年,她找到貴陽警方并提供線索,此後貴陽警方将人販子餘華英抓捕。
潇湘晨報記者周淩如
來源: 潇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