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很怪,但又很乖的伙伴。
我们都叫他“轩轩”。
轩轩他真的很怪,脾气很怪,他有时候会突然和你很亲热,过两天又忽地冷淡下来,当你是陌生人。
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唱歌很好听。
他的声音很清澈,干净,听他唱歌,就好像在听溪流歌唱。
原本他就叫“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改名叫“轩”了。
“轩”也不错,只是一个字不顺口,我们就多加了一个“轩”,“轩轩”,不仅顺口,而且还显得很亲昵。
他也非常喜欢我们叫他“轩轩”,不怒反笑呢。
我们每天放学都是一起回家,因为他是我邻居。
妈妈说,要照顾好他,因为他才一年级,不懂事。
他还是一个小孩子,而且是个很好玩的小孩子。
他在学校表现很棒,老师让他做小班长,他就站在台上有声有色,有模有样地笔画起来,同学们也都认真听着,老师更是笑着看他表演。
我就站在窗边,看着他,悄悄地鼓起了掌。
放学后,我拉着他的小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的手掌小小的,肉肉的,又很嫩,很好摸。
每天,我都拉着他的手,去上学,又一起回家。
他很乖,就在这一点上,他从来都不淘气,而且也很勤劳,经常帮同学扫地板,同学们都很喜欢他。
因为这点,我很骄傲,因为他是我的“小弟弟”。
这是我自称的,因为他就是很像我的小弟弟,我就喜欢这样的小弟弟。
阿姨也很乐意他当我的小弟弟,依照她的话来说,就是“我家小轩轩能有一个小姐姐,真是太好啦”。
他每天放学回家,都会帮阿姨干活儿,阿姨会让他帮忙倒垃圾,他非常乐意,还经常帮阿姨买东西。
他在买东西这方面已经是个老手啦,一次,我偷偷去看他买东西的时候,都惊呆了,他一进门就跟卖东西的叔叔打招呼,大大方方地说自己需要一包盐,卖东西的叔叔摸着他的小脑袋,笑着把盐递给了他,他乐滋滋的递给叔叔钱,不够叔叔也说“没关系,下次再还”。
这之类的话,我可都没听过呢!
每天晚上,他都会在阳台上唱歌。
夜晚,星星也在入神地听着,一眨一眨,好不精神。
我几乎每晚都是在他的歌声下入睡的,他的歌声就像催眠曲。
一种天然的催眠曲。
不过,这种好日子到头了。
他,要走了。
他要搬家,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而且再也不回来了。
那天晚上,他站在窗前,眼里没有一丝丝不舍,只有唱出歌来,才知道他心里的伤感是多么的深厚。
他唱了一首很悲壮的歌,阿姨就站在他身后,阿姨没有说话,他也没有察觉到。
阿姨离开了,他仍继续唱着。
他知道,我在这头听着。
第二天早上,他很早很早就离开了,没有跟我说一声,因为我去上学了。
回家的时候,他们家的小店已经关门了,而且再也不会打开了。
我没有哭。
我知道,他不希望我哭。
我在一个小角落里,看到他留下的一张纸。
上面是他特有的清秀的字:
“小姐姐,我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