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
周六,我去上天才作文班,老师导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条极其丑陋的狗,连妈妈和主人都不喜欢它,把它扔到了山林里,为了生存练就了一身本领。后来迪克渴望能有一个主人,就遇到了小盲人阿炯。阿炯的妈妈是下乡知青,在他八岁的时候回昆明老家了,他跟着不负责任的爸爸生活,在一次高烧中眼睛失明了。
阿炯后来有了后妈,就更没人喜欢他了,被爸爸送到一个老瞎子那里学拉二胡,此后便在一个茶馆里靠拉二胡为生。在回家的路上跌倒丢失了盲棍,这时碰到了迪克,迪克帮了他,从此他就收养了迪克。
在一次变故中阿炯带着迪克决定去昆明寻找自己的妈妈,在经过死林时遇到科研考察队,以帮他们找寻丢失在悬崖中的岩石标本作为交换条件,被送到了昆明。
在昆明一边拉二胡乞讨,一边寻找妈妈。在乞讨的过程中有一个阿姨每天给阿炯钱,并且很关心他,其实这个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她顾忌现在的家庭以及自己的名声,所以没有认阿炯。
后来阿炯生病了,阿姨在和丈夫宋经理商量后,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阿炯带到家里养病。后来戏剧团宋经理竟然发现阿炯拉了一手好二胡,于是就让他到剧团演出,并且答应试用期一过就可以成为一名正式的员工。这对流浪已久的阿炯来说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阿炯把自己与迪克坎坷的经历通过二胡演奏了出来,阿炯很快成了明星,可是在舞台上演出,迪克因为太丑陋而不受观众的欢迎,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漂亮的狗来代替,最后迪克气不过搞砸了演出,为此宋经理要宰掉迪克。
阿炯绝对不会让别人伤害自己的迪克,同时也知道了阿姨就是自己的妈妈,他很伤心,最终带着迪克悄悄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剧团。
对阿炯来说,找到了母亲,同时有了工作,而且还成了小明星,这是再好不过的归宿了,可是他为了与自己患难与共的迪克,他宁愿抛弃所得到的一切,哪怕是永远去流浪。阿炯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做出这样的选择很让人感动和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