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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周报(第54期)丨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圆通速递等10家公司因交通安全隐患被集中约谈

ESG周报(第54期)丨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圆通速递等10家公司因交通安全隐患被集中约谈

环境(Environment)

1、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8月29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加速发展清洁低碳发电装备。推进煤电装备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推进燃气轮机研究开发。推进水电机组宽负荷改造,加快可变速抽水蓄能及海上抽水蓄能装备研制应用及高水头冲击式水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快三代核电的批量化,加速四代核电装备研发应用。推进风光储一体化装备发展,推动构网型新能源发电装备研究开发。加快生物质能装备以及海洋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装备的研制和应用。着力攻克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技术装备。

2、春兴精工(002547.SZ):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9月4日,春兴精工公告,全资子公司春兴铸造(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子公司积极准备相关材料,严肃认真地对待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督促及指导,并加强培养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制度、规范和标准,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吉翔股份(603399.SH):子公司尾矿库溢流井发生故障事故,被罚280万元

8月29日,吉翔股份公告,公司收到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4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溢流井发生故障事故,回水泵站尾矿水及泥浆经直径约1.5m管网溢流,从沙德盖沟至南向北经沙公线公路进入河槽,在此期间尾矿砂水溢流,下游溢流总长度29.75km,涉水面积266.81hm²。

本次事故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之规定。根据规定,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处以罚款280万元。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上海:办案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幅度给予“巴黎贝甜”从轻处罚

9月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市场监管部门注意到网上舆情反映“巴黎贝甜”被罚引发社会关注。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在“巴黎贝甜”案件中,办案部门考虑了企业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涉案金额等实际情况,依据《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幅度给予从轻处罚。目前,案件尚在法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救济期间,企业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2、神州数码(000034.SZ):向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捐赠不超过20万元

8月31日,神州数码公告,控股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拟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协议,为“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捐赠资金,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视具体的赛项确定捐赠金额。

3、永和股份(605020.SH):向四子王旗人民政府捐赠人民币250万元

8月30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四子王旗人民政府捐赠人民币25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及基础设施建设。截至本公告日,2022年公司累计对外捐赠金额为153.57万元(不含本次捐赠)。

4、宁波海运(600798.SH):向浙江护航水上救援基金会捐赠人民币300万元

8月30日,宁波海运发布公告,为支持浙江水上救援事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江护航水上救援基金会捐赠人民币300万元。公司与浙江护航水上救援基金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5、圆通速递(600233.SH)旗下公司等10家配送企业被主管部门集中约谈

8月31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召开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快递外卖即时配送企业集中约谈公开处理大会。会上,三部门向今年以来,因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突出的圆通速递(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金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北京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发放了“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单位警示牌”。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恒宝股份(002104.SZ):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9月2日,恒宝股份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中泰证券(600918.SH):债券项目工作底稿留存不完整等,被责令改正

9月1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中泰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股权、债权及相关业务质量控制现场核查规定》等业务制度不够细化、在个别债券项目执业中存在内控约束及管理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二是个别债券项目终止后,项目组未及时将终止项目信息报送质量控制部门纳入终止项目数据库。三是个别债券项目工作底稿留存不完整或不规范。山东证监局指出,中泰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山东证监局依法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3、立方数科(300344.SZ):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9月2日,立方数科及相关责任人收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1月25日按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弘德软件向盖德软件累计采购金额为462.14万美元;安徽立方使用本质上来源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购买存单并质押,违反了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的规定。

4、福成股份(600965.SH):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责令改正

9月2日,福成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和《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李良、邓重辉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河北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准确、会计处理不规范、隐瞒关联交易。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将上述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良、董事会秘书邓重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李良、邓重辉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冀凯股份(002691.SZ):因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等四项问题,被责令改正

9月1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河北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二、应收账款逾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不谨慎。三、个别收入确认期间不合理。四、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不合理。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ST金鸿(000669.SZ):因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8月31日,ST金鸿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

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亿元,较2020年下降4099.47%。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议农、总经理刘玉祥、财务总监许宏亮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7、威龙股份(603779.SH):因未充分预估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

9月2日,威龙股份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1亿至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5亿至2亿元。

4月23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3.71亿元。

威龙股份未充分预估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中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8、爱司凯(300521.SZ):因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等三项问题,收警示函

8月3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对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对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确认时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二、未准确识别单项履约义务。三、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

9、昊志机电(300503.SZ):财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项问题,被责令改正

8月30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一)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二)在建工程结转不及时、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三)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不合规;(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五)年报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执行不一致。

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查,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按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10、顺钠股份(000533.SZ):因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对外出借资金重大事项等,收警示函

8月29日,顺钠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陈环收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顺钠股份及陈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因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对外出借资金的重大事项及2018年年报有关资金性质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环依法收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1、国立科技(300716.SZ):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收警示函

9月1日,国立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实施的现场检查结果,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邵鉴棠、时任财务总监郑志忠、董事会秘书李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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