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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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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是在大陆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不和谐一面。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艰巨任务。为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大陆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战略,建立健全少年司法制度,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不足之处。本文拟对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相应预防和治理措施作一些研究探讨。青少年是未来国家建设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的生存状况、素质水平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命运。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从总体上来说,大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是健康向上的,能与时代发展保持一致。但是,也有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日益增多,那就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日趋严重,恶性程度不断增加,不仅影响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甚至还会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增加国家负担。当前新形势下,出现了以财产侵占罪占主体、网络犯罪层出不穷、涉毒犯罪不断增加的现象,那么怎样根据新形势出现的新特点,加强预防、教育、引导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一、大陆青少年犯罪现状

在我们现行的法律有对何为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的年龄规定,但是对于青少年群体却没有明确的界定。青少年的年龄的界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各个国家对于青少年群体的年龄界定也不尽相同。青少年犯罪在大陆是学理上的概念,是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研究和现实生活中的概念,而非法律上的概念。在犯罪学中作犯罪类别划分时,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出的一种划分。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根据学者们比较统一的意见,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一般是指 14—25 年龄阶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与大陆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 14 岁相吻合,包括 14-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和18-25 周岁的成年人犯罪,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青少年犯罪的一部分。从犯罪学的角度给青少年犯罪下定义,它是指14—25 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触犯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这种定义,将犯罪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两个范围,这里的不良行为是指不道德行为或可能会引起犯罪的行为。故而又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 14-25 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所包括的行为种类更加广泛,从专业研究角度来讲,我们所指的青少年犯罪行为一般还是指触及刑法的犯罪行为。(一)犯罪呈现低龄化青少年的犯罪的主体呈现出了一种逐步趋向低龄的苗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群体的身体和心理发育年龄不断提前,且社会的不良社会风气以及消极的社会思想的影响下,出现了这种趋势。除了低龄化意外,犯罪数量也正在逐年上升,从调查来看,大陆的青少年群体犯罪的初始年龄也一直下降,低龄犯罪的数量也是不断的增加,但是调查的年限跨度不大,所以数量的差距不太明显,这就表明数据缺乏了一定的可信度,但是这种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问题。青少年的初次犯罪的年龄开始变低。据调查现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初始年龄较以前青少年案件的初始年龄低了好几岁,特别是在有的地区,不仅青少年犯的初始年龄降低,而且他们的比例也在不断的提升。而至于为何会越来越低龄化,那就是我们国家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较好的物质条件下,青少年的发育期也逐步提前,所以他们的早熟期也都整体的前移了。(二)犯罪组织形式团伙化青少年的犯罪出现由单独作案走向集体性共同作案。青少年群体的外在表现为他们渴望友情、希望自己合群,这是他们的一种心理需求的独立意识。青少年普遍到了心理渴望成熟的时期,很容易会在父母面前把自我封闭起来,也会更爱与年龄相仿、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同龄人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这个群体便很容易相互影响。这个群体中只要其中一人产生了犯罪意识,那么就有可能会共同作案,成立共同犯罪。从这几年的调查趋势看,结伙案件一般都是很多大案和要案,如果这个团伙有惯犯或者累犯这类的成员的时候,这个团伙就会非常快速的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组织性质的团伙,有的时候甚至会发展成为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的团伙。(三)犯罪逐渐暴力化如今的青少年较以往相比,一般在进行犯罪之前,都会制定详细的方案,并且通过影视或者网络等一些渠道,学习反侦查的手段,将这些方法运用到犯罪当中,这促使了青少年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暴力化和成人化的特点。相较于成人而言,青少年的心智不够成熟,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不够,这导致他们的行为暴力,行事是不计后果的,因此他们的犯罪往往更加具有疯狂性和毁灭性。其具体表现为:第一、实施伤害行为,后果严重。例如有的因为感情问题,恶意报复他人,实施谋杀行为;有的为了钱财,绑架他人,甚至毁尸灭迹;有的因为家庭问题而伤害他人。第二、暴力抢劫。近期,青少年的抢劫行为,越发暴力,有以往的口头威胁转变为适用武器,如手持匕首、棍棒、屠刀、枪支等作案。第三、强奸行为。这类犯罪情节更加恶劣,例如夜晚尾随女性实施强奸行为、学生之间结伴拦截女性实施强奸轮奸行为等。(四)犯罪呈现多元化青少年群体的犯罪类型越来越多,涉及财产和暴力型犯罪还是处于首要地位。青少年群体犯罪越来越呈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势,由于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信息网络越来越发达,所以青少年获取信息的渠道也越来越多,他们从各种媒介各种方式获取到一些不良的信息,在他们不具备很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时,他们往往会比较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这也就是犯罪越来越多元化的原因。根据调查发现,以前青少年群体的犯罪案件类型大多以盗窃这类型的为主,但是最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的类型越来越多,已经分散到很多类别了,且暴力犯罪这种类型也成为了他们犯罪的主要类型了,他们无论是从犯罪类型的多元化还是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或是案件率,都不会逊色与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人们的行为习惯的养成过程和一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正处在成长过程的青少年群体,在他们参与这个社会的过程中,他们的习惯养成和周围的环境因素是更加息息相关,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环境就会养成什么样的习惯。所以对于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需要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中去入手寻找答案。青少年犯罪的成因是有很多,不仅有社会大环境的外部因素,也有家庭教育内部因素,而学校教育及监管如果采取的方式如不当,也是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成因。(一)青少年自身因素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在处理对待社会和个人问题在认识方面的不成熟,其中社会原因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方面,但决不可忽视青少年犯罪行为在个人因素中的重要作用。青少年的犯罪主要有盗窃、抢劫、强奸、贩毒、吸毒、故意杀人等犯罪类型。青少年是个体发育开始直至人格成熟的一个时期,因此人的心理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此时的心理成熟往往落后于生理成熟,这是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心理基础。由于客观原因造成青少年生理与心理发育不同步,所以青少年在青春期会陷入诸多的矛盾中,出现很多严重的问题。1.青少年控制力较低由于青少年的生理发育速度快,新陈代谢也较快,活动量较大,在学习、生活和娱乐时间之外还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在过剩的精力和体力的支配下,往往会产生其他的行为,而因为这些行为与他们尚未成熟的心智水平不相匹配,反差比较大,加上一些外界不良因素影响,从而走下坡路。2.青少年辨别能力低、好奇心强未成年人总是对外界的事物和现象会产生好奇心理,这也是青少年的一种本能反应,他们会在每时每刻扩宽自己的视野,不断的认识新鲜事物,只要是自己未曾了解过的事物或者现象,或者他们发现的问题,都会表现出他们强烈的好奇心理,具有一定的胆量并且为了实践不屑一顾的决心,也不计后果,他们往往会忽略这后果所带来的危害性。正因为他们缺乏经验,认知水平偏低,分辨不清哪些该为哪些不该为,哪些可做哪些不可做,他们不能说出其中的缘由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未来走向,更加谈不上科学的准则以及什么是法律法规。所以青少年这个群体所具有的好奇心理以及他们薄弱的辨别能力,是他们走向犯罪的主要内在因素。(二)环境因素分析了青少年群体的主观因素之后,内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内因是关键,而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主要是一些客观存在的东西,青少年处在成长时期,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他们的认知,他们的心理变化,不会完全由自己决定,外因同时也会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从内因来看,可能他的思想萌发的某些欲望或者出现了某种行为的预备阶段,那他也有可能会就此终止,但如果说周边的因素怂恿他或者不当误导他,周围的环境也影响他,而无人关心他的心理波动,他无法控制住自己跃跃欲试的心理,那也就是会导致这个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事实。因此,青少年的主观因素也并不一定是决定犯罪发生的必然因素,客观方面的因素更加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家庭环境因素家庭职能的履行欠缺,是直接导致青少年群体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何谓家庭,家庭其实就是一个由个人或多个人组成的细胞,大多数的家庭也是以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作为纽带的这种组织模式,这个组织模式便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所以,家庭关系和谐与否以及家庭对青少年引导的教育方式,直接关系着青少年的成长和未来。但是,在周围生活中,家庭教育职能的缺失,成为了社会的普遍现象,很多家庭缺乏对子女应尽的教育义务,家长的态度就是听之任之,任其自由,不闻不问,有些家长自身受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只关注孩子的物质生活条件,往往这种情况会使得父母和孩子离心离德,也容易使得青少年的内心产生变化,产生任性、冷漠的性格,这种性格就会比较容易偏执和冲动,处事很冲动那么就会容易导致犯罪。有些家庭对子女的期望很高,也很容易产生恨铁不成钢的心理,很多父母还坚持传统棍棒出孝子的模式,对子女动辄采用体罚的方式,这种教育方式使得父母与子女的隔阂更加拉大,这样成长环境的孩子会拼命在社会上找到认同感和温暖,从而就会走向极端,走入歧途,甚至是会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随着家庭生活结构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家庭的生活方式也逐渐现代化,所以家庭的教育职能也大幅度的削弱,而削弱的同时也并没有相应的应对措施,这就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缘由。家庭作为社会千万细胞中的一个,好与不好都会影响这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为一个青少年的一生中最多也是最重要的时间都是在家庭度过的,是和父母一起度过的,所以家庭也是青少年向社会过度的一个重要的起点,是青少年人生的起点。家庭结构的缺陷。家庭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对每个人来说也应该是倍感温暖的,家庭一旦出现裂痕,更甚至是家庭结构出现缺陷,夫妻关系作为一个家庭存在的纽带基础,时常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夫妻的感情不好导致的离异、一方死亡或者一方因为违法犯罪等原因,青少年失去了父母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时候,家庭的结构也跟随着发生了变化,青少年会觉得家庭变得不完整了,而家庭的缺陷也是使青少年群体走上犯罪道路的关键原因。长期处于单亲家庭的青少年因为长时间缺乏母爱或者父爱,造成了性格上的缺失,所以比较容易暴躁和冲动,常常会因为处事偏激,造成恶劣的后果。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相对于青少年来说家庭是港湾也是学堂,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家庭的教育,而家庭的教育也总是千差万别的,有的家庭懂得正确引导孩子,有的家庭则是选择放任自流,不同的家庭教育方式培养出的孩子也是千差万别的,所以家庭的教育直接关系着青少年的今后的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陆青少年主要是以独生子女身份出现在家庭关系里,独生子女从出生开始就受到全家人的关注和娇惯,即便是有不对的地方,家长也会包容,并对其错误进行袒护,长此以往,小错不改必将酿成大错,家长对于违法犯罪行为都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那么就会导致孩子更大的错误,一发不可收拾;而有些家庭则走在了另一种极端,那就是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家长在发现孩子犯错时,不是很好的引导孩子改正错误,而是采取粗暴的打骂方式。家长认为打骂或许是解决问题的一切方式,孩子犯错就打,再犯错再打,直到打到不犯错为止。这样的教育方式严重的挫伤了青少年的自尊心,久而久之,他们自己也会养成以暴力方式解决一切问题的性格,并且对家长和老师等产生很严重的叛逆心理,而这对他们的成长都是很不利的;家长的一举一动其实都是子女的榜样,所以在青少年成长时期父母的教育方式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偏激的教育方式会给青少年留下或多或少的阴影,这也会是导致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根源;有些家长选择的是对子女不闻不问,放任自流,他们对子女漠不关心,没有尽到作为父母亲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子女因疏于管教没有被很好的引导,因此会有样学样,开始学坏,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有些家庭的父母对子女有很高的期望值,他们普遍比较望子成龙,所以会没有注意到方式方法的把爱都集中到子女身上,把自己身上没有实现的事情加注到子女身上,甚至是做不到的事情,子女的能力也是有一定限度的,所以往往会和父母的预期有偏差,甚至越走越远,长期以来子女就会产生很强的落差感和自卑心理,就会选择逃避,逃避现实逃避父母,这些压力越积累越多,也没有很好的沟通,长期以往就会心理和身体的逐渐扭曲;有些父母和子女非常缺乏沟通,很多家长忙于工作忙于应酬,所以往往会忽略孩子,他们认为孩子反正懂事了,可以理解父母的辛苦,只要满足了孩子的物质需求就可以了,根本没有关注到孩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父母的不良行为。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在一个家庭中养成的行为习惯往往会延伸到子女的一生,这种行为和习惯会持续很长很长时间,家庭的行为延伸到社会,而社会的现象就反作用于家庭,这是一种社会化的现象。这种社会化的模式是在不经意间形成的,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父母的言行举止都无时无刻的影响着子女,夫妻之间和睦与否,父母对自己的长辈孝顺与否,父母是否愿意沟通,愿意讲道理,父母是否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等,这都是子女所模仿的对象,父母能够谨言慎行,互敬互爱,那么子女也可会言传身教,反之,那会对青少年产生很多负面的影响,子女也会去效仿,去实践父母的这些行为。家庭氛围不和睦的影响。家庭的氛围其实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父母互敬互爱,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孩子的成长其实是起到了非常好的带头作用,夫妻之间互相尊重、相互关心、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坦诚相待、互相鼓励、彼此爱护等,都给孩子作出了很好的榜样,在这种氛围的熏陶下,孩子也会潜移默化的知道如何与人相处,如何融入社会这个大环境,处理事情的时候会更加冷静有条理。反之,父母之间经常吵架甚至拳脚相向,一味的指责对方,自私自利,互相不体谅,这种不和谐的因素越多,给青少年造成的心理阴影就越大,最终子女因为这些不和谐因素的感染走上了歧途,整个家庭也要因此付出沉痛的代价。 家庭条件贫困。大陆之前一直属于发展不平衡的状态,在很多地区也有很大的贫富差距,有些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有些父母则面临下岗失业,所以导致有些孩子成长的家庭丰衣足食甚至锦衣玉食,而有些孩子成长的过程非常的艰辛,甚至是填不饱肚子,有些家庭会有经济涞源,也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而有的家庭则是半点风雨也不能承受,过于贫困。这往往就会导致成长在条件贫困里的这些青少年逐渐产生自卑的心理,长此以往,被社会被群体边缘化以后,就会对这个社会产生逆反心理,形成反社会的心理,会去报复社会,也会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走上不归路。2.学校环境因素学校教育的偏颇或失误同样是青少年犯罪不可忽视的诱发因素。学校教育区别于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它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知识技能,培养思想品德、智力和体力的活动,其对未成年人一代的发展起主导作用。一个学校的教育好坏,直接可以关系到青少年成长过程的好坏与否。在我们国家,因为学校教育的偏颇或失误而导致的在校生犯罪也占到了相当的比例。由于一些学校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方针上有偏差,偏重智教而轻德教,使得教书与育人相脱节;片面地追求所谓的升学率,过分的关心学习成绩,而忽视了思想教育,并对学生的不良表现归责于社会和家庭因素,甚至有些老师对后进生和双差生、失足学生缺失帮助性教育,造成了学生的厌学、逃学情绪,他们产生了破罐破摔的想法。除了这些以外,学校方的管理不善和校风不正,也容易导致青少年学校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这一系列的现象和表现,都是教育不当所产生的误区,都会给青少年犯罪带来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消极影响。(1)教育的缺失基础的教育和职业性教育的缺失成为了关键因素。青少年犯罪和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缺失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学校的教育体制存在着缺陷,学校比较注重升学率,注重知识的输入而轻视了品德的塑造,忽视了对学生的价值观和思想道德教育;有些老师并没有及时的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当学生产生了破罐破摔的想法时,老师才加以关注,可也为时已晚。从犯罪的统计情况分析,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少年群体规律,这些青少年群体的认知水平都偏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在辍学失学以后长期处在无业状态或者缺乏稳定性的行业,极其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从而走上犯罪歧途。 (2)思想品德教育的忽视学校的教育重视成绩为主,而轻视思想道德的培养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主要因素。现下我们国家对学生的教育越来越贯穿了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而为什么要把德放在首位,目的就是为了强调它的重要性。我们党把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概念一起提出,更可以看出德的重要性。有些学校会在他们的教育理念上过分的追求智的发展,认为只要学习成绩优异就会前途无量,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培养和教育,有的学校尽管开设思想品德,但形式单一,内容古板,无法达到真正教育和德教的目的,使得学习的目的有所偏差。有些老师的素质差,职业道德偏低,这样也更加难以以德育德。一个学生思想品德过硬,是今后发展的大前提,否则难以胜重任,这样的人遇到挫折,或选择人生路,就会茫然失措,没有免疫力,很容易受外因影响走上犯罪路。(3)法制教育缺失学生在学校理应受到法制方面的教育,让学生直接的清晰的了解最基础的法律常识,使学生明白法是一根警戒线,如果逾越这根线,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学生应当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应当知道触犯了法律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甚至是无法挽回的。有的学校忽视了法制方面的教育,即便是开设了法制课程,也基本都是非法律专业人员授课,大多的法制课的内容讲的很少,所以会不可避免的出现所讲解的法律知识不够准确,法制教育也只是会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这也就代表着这种法制教育方面的欠缺。由于学校对于青少年的法制方面的教育还不太够,对他们这个群体的法律方面的学习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也都还没有跟得上,这就造成了他们在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没办法很好的运用法律思维去处理这些事情。并且很容易会用比较简单粗暴的方式去解决,这是一件比较可怕的事情。(4)亚文化亚文化主要是一些被学校疏离的学生们在一个冷漠、孤独、缺乏关注、自己的学习状况和个人前程都无关的地方,逐步发展形成的一个支持其非主流价值的群体。调查显示,不少被学校疏离的学生组成的亚文化,会一起反抗教育体系。相比较单个的离群行为,这种亚文化群体会发展的更快。所以,这样一个亚文化群体会是他们单个脱离的土壤,由一个个分散的单个的偏离个体,逐渐融在一起,最终形成了这个亚文化组织。如果不把亚文化的影响考虑进去,对单个人偏离行为的矫正的收效甚微。关键在于消除产生亚文化的土壤。 亚文化群体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他们的亚文化圈子,这个圈子是一种行为模式。在这个圈子中,这些暴力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方式会被共同认为是有义气的,充满男子汉气概的行为,甚至会是大部分人首选的解决方式。而当这种亚文化用来解决社会上的各种社会冲突的时候,那就演变成了犯罪行为。3.社会环境因素(1)同龄人之间的不良交往环境可以影响一个人,也可以改变一个人。青少年群体之间都是有交往的,这也是正常的社会现象。正常的人际交往带来的好处很多,但是这些交往带来的弊端也是有的。每个孩子都来源于不同的家庭,家庭的教育和影响,使得每一个孩子在与人的交往过程中他的认知水平和思想意识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别,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说法也有着一定的道理,由此看来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一些青少年之所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也源于与一些思想道德不良、价值观和是非观念颠倒、法律意识淡薄的同龄人长期交往造成的后果。(2)文化市场的弊端当今社会的文化市场良莠不齐,更是有着许多复杂的元素,各式各样的不良文化也悄无声息的渗透在青少年群体之中,例如有的影视节目的片段凶残;有的新闻资料不当的误导;有的网络色情宣传;社会上的黄赌毒等不良风气,这些统统暴露在了青少年的面前,这些都是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直接诱因。而恰恰我们对于文化市场缺乏足够的管理和约束,检查不够,处理不够,引导力也不够,很容易让心智发育尚未完全的青少年群体走向歧途。(3)与社会生活的不相适应道德社会化指的是未成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社会、学校以及家庭的方方面面的影响,使得被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融入到每个青少年的自觉行为规范中去,在每次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时候就像是条件反射一般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这是一项很重要的。但是若是想要未成年人真正的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花费很大的功夫,要无时无刻并且顺其自然的把这种理念渗透到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如果播撒种子一样植入他们的心田。而同时法律社会化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这要求青少年群体不仅仅要了解和熟悉法律,更加要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意识观念,知法懂法还远远不够,怎么用法保护自己才是最最关键的。那也就是说法律要在内心深处扎根,只有他们有了很强的法律意识,他们才会更加理智的判断一个问题,会去用理性的思维思考一些事情,用比较科学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不要轻易的让外界的因素干扰到我们做的判断或者决定。只有当法律意识增强了,只要遇到事情的时候多想想后果,不会盲目推进,只图一时之快,这样的话也就能减少了相当大一部分的违法犯罪行为。儿童心理是一张白纸,他们的社会行为要靠后天塑造,在逐步走向成年以后,思想才能成熟起来,而在未成年人阶段,他们很容易模仿成年人的行为。(4)和犯罪文化的接触生活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各种生活条件都一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一个人走向了犯罪,而另一人却没有?我们说不良的遗传、不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等等,都会使犯罪行为发生成为可能,但并不绝对,他的所想所思,在外力作用下容易变成行动,内心所受的影响也很关键。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从不同角度、不同时段显现在面前,他们长期接触犯罪文化,从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好比说人体的免疫力,有的人很容易遭受病毒的感染和传播,而有些人的抵抗力则非常顽强,身体非常健康。同理可得,违法犯罪行为就会在一部分青少年中发生,疾病等同于这里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个行为对于青少年这个群体是影响深远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许许多多的犯罪行为也伴随产生,并且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严重。

三、新时代对青少年群体的预防对策

(一)家庭和学校环境的改善针对现在社会中家庭和学校方面教育存在的缺陷,应当从其根本入手,加强正面积极教育,正确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意识,学校应该紧密联系家庭,使得广大的青少年的教育走上良好的轨道,尽量避免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脱节,用更加科学的教育管理体制,更好的促进青少年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真正从根本上做到遏制和预防未成年人加入到违法犯罪的行列。只有家长的自身素质提高了,教育水平提高了,孩子的教育才会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孩子和家长的关系要处理好,不要一味的管,应该多给他们合理的空间和时间,用良好的行为带动他们,一言一行都可能帮到他们,只要有家长注意和重视了,孩子的教育才会有质的提高。(二)对服刑期的青少年进行监内教育由于青少年群体的可塑性较强,所以针对服刑期间的青少年群体还是应该坚持教育引导为主,而惩罚作为辅助的原则,更好的实施挽救措施,也能更好的帮助他们成长和回归社会。首先青少年群体的关押应当区别于其他关押人群,这样有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也能给他们创造出一个积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让他们有更多的空间和条件可以改过自新;其次应当积极引导他们努力矫正扭曲的心理,慢慢养成健全的人格,青少年正是养成良好习惯和形成人格的年龄,疏导他们的不良心理情绪,有助于他们在其过程中自觉的抵抗不良思想的挣扎;最后更应培养他们的生存技能以便他们服刑结束后能尽快的适应社会,其实对于青少年群体,人际冲突和不良结伴往往是导致其犯罪的主要成因,所以,如何与人相处也是在社会立足的重中之重,更多的参加劳动和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同样也能尽快的适应社会。(三)对判处缓刑的青少年的矫正监督青少年群体作为国家未来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所以对于青少年群体的犯罪问题更是应该引起重视,应当积极的采取措施,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矫正和监督的工作,双管齐下,才能更好的起到作用。[]首先,建立起缓刑的监督机构并及时跟进监督,专门负责青少年群体缓刑犯的此类机构,应该对青少年缓刑犯进行定期的考察,同时也要与法院做好交接工作;其次应当成立起专门的教育机构,以此来加强监管和矫正的力度,如果在矫正期间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在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时刻错失了教育的良机,那对于青少年未来的发展也起着阻碍,所以也应当在青少年缓刑犯矫正期间对其进行职业能力专业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能够掌握一门快速适应社会的本领。(四)创造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首先,社区应加强青少年的德育建设,通过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德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品行、操守,促进其健康人格的形成。例如社区可以成立各种青少年兴趣小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帮助孤寡、扶助贫困的爱心活动,节约资源、回收废旧的环保活动,文明礼仪教育,爱岗敬业。爱国爱乡等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养。其次,社区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目前大陆社区或者很少对社区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或者开展的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社区可以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宣传展览、演讲和模拟法庭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结语

青少年群体正是处于其生长和发育的最佳时期,他们不管是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不是很成熟,所以他们的为人处事不能做的很完善,且心理波动较大,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情绪的波动也比较明显,并且会随之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对家庭乃至社会都会是比较危险的,如果潜在于青少年群体的这些危险没有很好的控制和处理,那么所造成的后果则是不堪想象的,所以我们需要提高防范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预防途径,从原因着手,从外在环境着手,切实可行,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放到非常重要的位子上来,坚持下来并持之以恒的将这些抓下去、管下去。结合青少年犯罪的成因,既然出现问题,那么我们应该要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青少年群体产生的原因相应的作出了预防的政策,针对家庭和学校的环境因素;法治教育的深入以及对青少年的法律保护机制作出了分析,动员全社会可以动员的力量,在找到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以后,集中力量一起进行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共同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一个有利和良好的环境,把犯罪扼杀在“摇篮”里,希望所有的青少年能够加强法制观念,成长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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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永江

作者:马荣徽,湘潭大学法学院2021级刑法专业研究生

编辑:马荣徽

责编:邓小钰

审核:张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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