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议题一直是争论的热点。特别是当一位法官,如陈海仪庭长,提倡"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可就引发了大家的激烈讨论。
司法界的朋友们,尤其是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注者,你们做好心理准备了吗?因为今天我们要切磋一番。
陈庭长的提议,显然带有一种难得的仁慈,或许还有几分理想主义的光辉。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犯罪,理论上应该在道德的细雨中,慈爱的教导下重新做人。但现实,是坛充满辣椒油的大锅,你给的温柔可能只会热泪盈眶。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从小到大路不拾遗的小伙伴们,正是你们深刻体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否每次都奏效的时候了。先别急着摇头,因为这实在太过分了。
首先,"如果感化有用,还要警察干啥?"不得不承认,这话如同刀子般直戳人心。警察和法官的区别在哪儿?
在我们眼中,警察站在社会的街头,阻隔暴力;而法官,则坐在法庭,守护正义。而当法庭成为一波又一波感化的DJ台,我们的社会可能就要走上节奏乱掉的节奏了。
再来,看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有人说,"这样的提议很危险"。确实,如若每一次大错,换来的只是轻拍背,下一次可能就不在乎了。这种想法直击了未成年犯罪背后的真相:犯罪和犯错,虽只有一字之差,但背后的分量是天差地别。
我们来看看那些花季般的少年罪犯,是不是每一次都能感化?如果是的,那真是神迹;如果不是,那么,谁来付这账?又有人说,"未成年人犯罪,与文化入侵大有关系"。这想法有些宽泛,不过,这话确实值得琢磨。
最后,罗翔老师有话说了。“法律是无法改造人性的”。的确,人性这东西,甚至在犯罪者的体内,也是根深蒂固。如此说来,陈庭长履新,乘上道德列车,试图用正义感化的力量去拯救未成年罪犯,这任务过于艰巨。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教育的力量容易被视作无足轻重,而惩罚则是刺向那些迷失少年的利剑。但别忘了,纯粹的惩罚,能不能真正让他们反思?没有深刻的救赎和触动,感化又如何达成?
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司法的天平需要平衡,不能一味倾斜到任何一方。未成年过错需要理解、教训、感化,但犯罪,需要惩罚、反省、改造。这不是陈海仪庭长一个人的事,这是整个社会深思的事情。
所以,亲爱的读者们,你们怎么看?是不是也像小编一样,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的未来,我们要好好说几句。毕竟,这关乎着一代人的前途,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