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和锡山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126名。包含:
一、招聘对象
高端紧缺和普通岗位人才94名(具体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报名表等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
高层次人才(指博士和学科带头人)16名(具体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报名表等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16名(具体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报名表等相关链接请扫二维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若为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高层次人才招聘对象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全日制”;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介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学科(含后备)带头人岗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5.户籍不限;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须为被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健委纳入“锡山区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符合《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锡山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卫健委〔2024〕19号)规定、经审核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近三年从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被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4年7月1日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审查
高端紧缺和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00—2024年7月18日16:00。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
高层次人才长期有效,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1月30日17:00,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
定向生岗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00-16:00。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在招聘录用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不退还考试费。
四、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定向生、高层次人才和高端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普通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数;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高端紧缺人才报考比例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按所需专业岗位1:1录取。
3.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5.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1.入围: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考察与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公示均为7个工作日。
3.递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进编手续。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录取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逾期可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定向医学生按照已签订的就业合同执行。
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录取聘用环节的相关结果都将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如报考人员在以上各环节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应手续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退还考试费。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428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0510-88217009。
来源:锡山发布 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