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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 胡丕敢
审判管理现代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要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期待,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和方法,做实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大管理观”,构建“重质量、提效率、讲效果”三位一体的质效目标管理体系,以审判管理现代化促推法院工作现代化,反映综合工作水平的“核心战斗力”一本通考核得分连续两年居温州基层法院第一。
以“管人”为根本
持续提升内生动力
瑞安法院紧紧抓住“人”这一关键要素,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推动提质增效。
打造审判管理队伍。瑞安法院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业务庭长具体抓,通过细化法官权责清单,将责任链条延伸至每个案件、每位承办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在每个部门增设质效管理员,协助庭长、协同审管办开展部门研判,有效打通质效管理“最后一公里”,实现“各项指标实时提醒、关键环节及时预警、发改案件重点监管”。
构建全员考核体系。瑞安法院统筹抓好“管案”和“管人”,将绩效考核与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等挂钩。着力推进“立审执”一体化评估、一张表考核,分工作条线、按人员类别设置绩效考核标准,将考评责任细化到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包括从事辅助事务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瑞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指挥棒”作用,定期选树“办案标兵”,培育典型案例,通报法官质效排名,将一批“办案质效好、效果佳”的干警提拔为中层干部。大力实施“瑞法学堂”干警素能提升专项计划,创设“执行·开讲了”等特色学习平台,定期开展模块化、针对性培训和研讨,推动“一庭一特色、一人一专长”走向深入。2023年,共7起典型案例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获奖,2起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首批参考案例。
以“管案”为立足点
切实提升案件质效
做实日常化督促。瑞安法院始终坚持把提升办案质量、效率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落实阅核制,出台实施办法,明确阅核适用范围、工作流程,要求院庭长从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质量等方面全面开展内部审查监督,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建立“周提醒、月督促、季评析”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审判管理部门定期向业务庭发送审判管理通报单、提示单、分析单“三张清单”,实现从“静态放养式”管理向“精细动态化”监督转变。
推行数据化监管。瑞安法院探索建立重点指标数字化监督模型,推动开展服判息诉“百日攻坚”、虚假债权集中审查等专项行动,创新“1+X”审务督察机制,一位分管院领导与司法监督员、廉政督察员、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等联合开展审务督察,为每位法官精准画像,切实促推规范司法。瑞安法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体系考核排名始终位居浙江基层法院前列,25项核心指标全部优于不允许值。其中,24项在满意值之上。
确保精准化追责。瑞安法院成立法官自我管理委员会,员额法官自行定期组织案件质量专题研讨,对瑕疵认定、责任认定提出建议意见。建立分层式瑕疵责任追究体系,发布裁判文书质量“红黑榜”,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上网裁判文书“回头看”。以“发改案件”分析会、“有信必复”研判会为载体,深化线索核查、案件复盘,对瑕疵案、错案予以严肃追责,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警及时澄清正名。
以“管效”为突破口
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为公平正义提速度。瑞安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能动作用,部署实施“案件审理时间”“纠纷在院时间”双提速工程,立案阶段实行集约化送达与排期,审理阶段建立分段督促结案机制,强化鉴定周期等“弹性时间”管控。加强审限管理工作,将延长审限审批权收归院长,严格把握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程序变更的次数和时限。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长效管理机制,院长每周督办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通过“预警提示+跟踪反馈+督办问责”,推动该院6个月以上未结案占比降至近十年来最低值。
为司法服务提温度。瑞安法院坚持从源头减少群众诉累,强化诉前解纷,推动人员力量向下沉、向前移,打造以“镇庭联动”为核心的多元解纷“湖岭模式”,组建道路交通纠纷等5大诉前解纷团队,由退额老法官提供一对一指导。深化“程序空转”综合治理,畅通“立转破”“审转破”通道,开展“撤后即立”“重复终本”等异常行为监测,引导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努力推动纠纷“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
为权利保障加力度。瑞安法院上线自动履行督促平台,持续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引导适用惩罚性条款,以保促调、以罚促执,切实压缩当事人权益兑现用时,案件自动履行率达66.47%,同比上升24.82%。坚持以人员分类定岗、案件繁简分流、流程分段管理、事务集约处置、节点闭环管控为机制导向,创新推出“1261”案件全周期闭环式分段集约执行模式,即由执行指挥中心统筹管理,初执、终本续管两个执行实施团队主导实施,通过立案、查控、腾房、评拍、分配、归档六个事务模块集约执行,以“智慧执行2.0”平台为执行工作赋能加速。通过相互制约、互相监督、高效协同,促进执行规范、高效,2023年,瑞安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达56.6%。
下一步,瑞安法院将以案件质量综合指数体系施行为契机,做实做优审管办实时管理、院庭长宏观管理、法官自我管理、政工部门考核管理以及督察部门监督管理,推动完善权责统一明晰、权力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1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4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