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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17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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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员

的公告

关于招聘

2024年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汉中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汉中实际,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01

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76名。

02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文秘写作、消防宣传、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4、陕西省户籍,外省户籍人员需持有本地居住证明。

03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2、年满18-26周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标准体重KG=身高CM减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及具有相关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岗位人才,可以进一步放宽年龄。

04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曾受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正在服刑、处罚、管教、处分执行期间;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有偷窃、虐待、自杀、违反伦理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原公安消防部队或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8、参加本支队前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因个人原因在公示期、培训中或实习期主动退出且未满3年的不得参加报名。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培训试用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01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6日8:00至2024年8月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1)打印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毕后,连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属联系邮箱,若报名成功会进行邮箱或电话回复并发送招聘微信工作群二维码。

(1)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白底);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张纸);

(4)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5)职业资质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的电子版。

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上传图片标准:300K-10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成功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报名表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随后通知。

02

体能、心理测试、面试及笔试

1、体能测试: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男子考核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执行(详见附件2),体能总成绩 24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体能测试以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2、心理健康测试: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使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标准进行,测试方式为现场测试,由系统自动测查评判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面试: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60 分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政府专职消防员以体能成绩高者作为参加政治考核对象。

03

政治考核

各招聘点对体能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政治考核的原则,深入招聘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村(社区)派出所、人社(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对退役士兵调阅档案,重点核查其服役期间表现、退役原因、伤病史等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不利因素,根据政治考核情况填写《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并签章,对不符合公民服役政治条件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淘汰。

04

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视情开展腰椎、半月板损伤等专项体检,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同意后可复检一次。

05

公示

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总成绩并列时,以体能成绩高者作为优先聘用对象),公示期5工作日。

若出现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复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06

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需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07

培训使用

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统一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入职岗前教育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含身体状况不适合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培训期间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准军事化教育培训,若岗前培训中途退出的需按照承训单位标准缴纳培训费。(提示:因培训为封闭式,除轮休期间,不得请假或外出,且培训内容有较多室外训练及体能训练,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同志请慎重考虑)。

08

订立劳动合同与岗位分配

1、入职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分配至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或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入职岗前培训期),合同期限内,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进行调整。

2、单位分配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进行,按照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调剂分配,不服从调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方式及工薪待遇

01

工作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转正后工作期间需24小时在岗在位,原则上每月不少于8个休息日(不限定周末时间),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轮休的方式实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

02

工薪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高危补助、工作性津贴、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员综合保障经费7-8万元/年;分配至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等地区的人员享受艰苦边远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0%-15%。试用期满后第一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实发工资3600-4500元/月,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2050元/月)。

2、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参照学历、服役经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等情况进行岗位等级评定。每年通过考核予以晋升工资档次、工作时间达到相应等级条件且通过培训考核的晋升等级,随之提升工资待遇。

3、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含入职培训期间)需从工资中扣除被装费用。

03

奖惩制度

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岗前培训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陕西汉中消防、汉中发布、汉中市众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

(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各县(区)招聘点联系方式:汉台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刘坤

联系电话:188298620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南郑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干部:王君

联系电话:188298610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城固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李鹏

联系电话:0916-72335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洋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杨潞潞

联系电话:0916-82115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乡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段博

联系电话:176913247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勉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董旭

联系电话:0916-32921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宁强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卞哲

联系电话:0916-42271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徐晓柯

联系电话:0916-48201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镇巴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王建平

联系电话:188293621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留坝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邓文杰

联系电话:0916-39211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佛坪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韩钊

联系电话:0916-89121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员:曹阳

联系电话:0916-27231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 队务督察科

联系方式:0916-268802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16-2688023。

附件1:报名表.xlsx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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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汉中消防

编辑:周 伟 责编:何 龙

审核:张校峰 总编:张志刚 监制:宋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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