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历史人物传记《高志远传》第一部《高翔云》第三章 高翔云 1-3

历史人物传记《高志远传》第一部《高翔云》第三章 高翔云 1-3

历史人物传记《高志远传》第一部《高翔云》第三章 高翔云 1-3

高志远画像

1、多余屯

多余屯,高志远的家乡。民国时期属滦县第三区 (马城),由多余屯、南行子、南坨子、东坨子等四个自然村组成,今属滦南县马城镇。北距滦县县城12.5公里,西北距马城镇2.5公里,距滦南县城(倴城)15公里。

《滦南县地名志》记,多余屯“姓氏有陈、刘、赵、李张等。据查,明朝永乐年间,外省移民来此定居时,大部分都给了住宅,陈、杨、刘等八姓由山西山后六州移至此地较晚,没给住宅。立村后故称多余屯。”“地势平坦,属沙壤土,耕地2694亩。”(见滦南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编《南县地名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7年3月第1版,第180页)

民国《滦县志·地理志下·(十二) 区域》“编者按”记,“滦县自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因倡办警政,划分十区。至民国十九年(1930),每区设区公所一处,置区长等员。嗣于二十三年省令颁行改进地方自治原则,以十区并为五区,迨至是年终,一并裁去云。”但虽云“裁去”,光绪年间所划十区却在地方流传下来,并载录于志中,分别为:

第一区,本城,五十一编乡;

第二区,张各庄,距城四十里,五十编乡;

第三区,马城,距城二十里,五十二编乡;

第四区,倴城,距城六十里,四十五编乡;

第五区,胡各庄,距城九十里,七十二编乡;

第六区,曾家湾,距城一百二十里,五十二编乡;

第七区,钱家营,距城九十里,五十五编乡;

第八区,稻地,距城一百二十里,六十编乡;

第九区,开平,距城九十里,五十一编乡;

第十区,榛子镇,距城九十里,八十五编乡。

其《地理志下·(十四)乡村户口》“编者按”又记,“自民初分区域,废屯社,于是有改编乡村之制。区编若干乡,村之小者或二村为一乡,或三四村为一乡,村有正有副,继义改为乡长乡副,乡长副之外,有闾长、邻长。"

当时的滦县第三区(马城)辖五十二编乡、一百二十个村,高志远的家乡多余屯,属第三区第二编乡,故后来由第三区(马城)民间出资兴办、以高志远为大队长的民团,习称“滦县三区民团”或“马城民团”。

2、家世

据故老相传,高志远的祖上,为明朝永乐年间由山西山后六州移居多余屯的八姓之一。

高志远的长孙高小平记:到明末清初,高家已有一顷“坟地”(沙地)。(高小平《我的一家》,见高小平、陈俊忠《惊涛》,北京麟思东方文化,2015年5月第1版,第211页)

高志远的长子高继志记:清末民初,高志远的父亲高贵掌家的时候,有一年滦河发水,坟地所在的“沙地被淤泥覆盖,都变成了良田,因此,日子过得比较富裕,曾雇有长工二三人,有一个比较宽敞的宅院,有正房五间,对面厢房六间。另有牲口棚、猪圈、碾棚等。”(高继志《为国家的兴亡流尽了最后的血》,见《魂系冀东》,第87页)

原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秦戈考证:高志远的“祖父和父亲是贫苦农民,在乡村为地主作雇工、短工,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父亲高贵三十岁时,滦河闹水灾,他家几亩没人耕种的坟地被水冲击成良田,自食有余,开始有了积蓄。高贵置田产、娶妻生子,几年后盖起十一间房,田产最多时有195亩。除自己参加劳动外、还雇请长工二、三人,成了当地富裕的农民。”(秦戈《冀东抗联司令高志远》,第11页)

高小平记:高贵“曾在兴隆庄杨家和李家扛活做月”,并与杨家结下了交情,“把自己的亲外孙女于翠兰许配给兴隆庄杨氏第十世孙杨占岱。”(高小平《几代人的渊源》,见高小平《红叶集》,北京麟思东方文化,2016年4月第1版,第23页)

又记:高贵“识文断字”,“会批八字,看阴阳宅”,“会种庄稼,懂得治理家务,又同乡亲们关系处的非常融治。比如:每到青黄不接的年月,只要有人借粮,高家有求必应,将来能还则还,不能还就免,其它东西也是如此。特别对于行乞讨饭的,答对的圆满”,每到讨饭人多的时节,“必嘱咐家里人每天多蒸几屉窝头来,以招待四乡来的讨饭者。”

“滦河发水后,大片沙滩地没人敢种,老人家就白捡着种了一年,到了秋后,喜获丰收,一年打的粮食没处盛,都卖了,得不少钱”,“老人家熟悉水性,滦河发大水时,他不顾个人安危,曾只身从滚滚的洪水里捞过箱子、柜子之类的东西,也发了点财”,“陆陆续续的置了两顷多地,这两顷地基本上属于好地。”发了家之后,“因为没有儿子接续香火,继承家业”,40多岁的高贵“曾到滦县城南三里庄高家本家去过几次,打算从三里庄老高家本家过继一个儿子,但是三里庄的老高家过得也不错,孩子们谁也不愿意来,其实大人们也舍不得”,就给高贵出主意,“让他再娶个二房”,高贵“后来也没再提过过继的事。”

“有一年春天,又是青黄不接的时节,忽然有一天来了兄妹(据说是安徽凤阳的)两个讨饭的”,“高家关照他们,不但给了吃的,还安排了兄妹二人的活计,哥哥做些零活,妹妹做些女工。”后有人提起“娶个二房以便生儿子延续香火的事”,建议纳妹妹为二房,“征得原配夫人的同意,便择日完婚。

第二年,1907年6月7日,高贵的新妻诞育一子,高贵为这位晚来喜得的儿子取名高翔云,字腾霄。高贵给儿子起这个名字,“是寄予很大希望的。”

但是,高贵给儿子“批八字”卜卦,得到的谶语却是:“大爵位,主凶,九死一生。”信奉此道的高贵“忧心忡忡,三天没出门,就像得了一场大病。”(参见高小平《我的一家》)

又记:高翔云长大后卖地买枪,组织“义勇军”,自发抗日,筹备暴动,父亲曾反对说:“抗日救国那是国家政府的事儿,与你小老百姓何干?”高翔云说:“您常教育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破则家亡,国家有难,我不出头谁出头呢?”

高贵说不服有主意的儿子,以后只能听之任之。(参见《惊涛》,第8页)

历史人物传记《高志远传》第一部《高翔云》第三章 高翔云 1-3

民国时期农民

3、少年

高翔云虽然是父亲高贵在40多岁时才得的唯一儿子,但高贵却并不娇惯他。

高小平记:高贵经常讲,“子不教,父之过”,“认为只有对儿孙后代严格要求,才是对儿孙后代负责,否则,将贻害下一代。”因此,从懂事起,高翔云“就和大人吃一样的饭菜,到了8岁(虚)上私塾时,也是安排该上学的时候上学,放学后就帮家里干活,干不了重的可以干轻的。”

1917年,高翔云11岁,其生母在又生育了两个女儿后因病去世,其舅舅回了南方老家,“家里人少地多,非常缺人手”,高贵为高翔云娶了媳妇。“媳妇是滦县三区史庄史氏”,选择史氏进门,主要符合高贵夫妇的两个条件:“一是史氏出身贫寒”;二是年龄比翔云大七岁,“会治家过日子。”

高翔云14岁时,高贵中断了他的学业,让他回家务农,“与伙计们(扛活的)一块下地干活”,“与伙计们一块儿吃”。(参见高小平《我的一家》)

高志远的同村好友董士瑞记:董“与高志远同村,又给他家扛活,所以非常熟悉,别看他是少东家,可没有一点架子。我比他大两岁,在家里排行老二,高志远就喊我‘二哥’。”(董士瑞《高志远、王仲华领导我们暴动》,见《魂系冀东》,第51页)

王凯东记,“2002年11月7日,我去多余屯采访,村干部外出办事说下午回来。我与街头的一位老者介绍了我的来意,他说了解当时情况的人不多了。接着他说高志远在青少时代的情况:’高是个孝子,外出跑事先告诉妻子照顾好老人;在庄里人缘好,联合青年,常谈打日本鬼子的事,他勤学、尊师。’”(王凯东《七十年漫忆》,见《魂系冀东》,第300-301页)

但七年的私整学习,使高翔云的内心离开了家里的庄稼院、庄稼地。

高家“都是棵枪,百中刘落地

高继志记:“记得我们村中有个叫李麟生的老先生和我父亲系密切,经常在我们家中吃饭、谈论国家大事,李麟生老先生但是个爱国者,还是个知识广泛有才学的人......父亲和李麟生常常谈论‘东三省沦陷,国难当头,匹夫有责’的话。”(高继志《为国家的兴亡流尽了最后的血》,见《魂系冀东》,第87页)

李麟生的孙子李迪记:“李麟生教私墓时,常常向学生们讲关羽、岳飞、文天样等民族英雄的故事,并向学生们灌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理念,所以深受高志远的敬重,......常以“爷’相称。”(李迪《高志远走马换将救战友》,见《魂系冀东》,第46页)

高志远的同村好友周士亭记:李麟生比高翔云大20多岁,“但知识面广,还颇有爱国心,且为人正直,还常常以岳飞、文天祥的事迹鼓励我们年轻人”,“为此,深得高志远敬重、总称呼李麟生为先生”。(周士亭《我跟随高志远抗日》,见《魂系冀东》,第35页)

高志远的同村好友陈维记:可能正是李麟生的教育和影响,使得“高志远从小就不说谎话,聪明;尽管家里比较富裕,却从来不摆富家子弟的架子,疏财仗义,广交期友。”(陈维《我两次跟随高志远除霸》,见《魂系冀东》,第5页)

高小平记:高翔云更“抓空儿摸空儿的舞枪弄棒,勤于习武”。高家原来有个老火枪,高翔云把它放在对门陈秀玉家,每逢下地,“都是与伙计们一块儿走,收工一块儿回来,走时从陈秀玉家带着那棵枪,回来把枪又放在老陈家。”(参见高小平《我的一家》)

陈维记:“到20岁时他的枪法已是练得百发百中。比如看见天上的飞鸟,他不用瞄准,只把枪一顺,飞鸟即刻落地,这是我们村里的人都亲眼见过的。”(陈维《我两次跟随高志远除霸》,见《魂系冀东》,第5页)

高翔云的朋友、滦县三区小闫营的张福堂记:“民国二十二年秋天(1933年秋),我们马城三区也成立了自卫团,高翔云被公推为大队长,需要购买部分枪支弹药,钱凑足了后,打听到滦河东昌黎县靖安集上有卖枪的,但又听说滦河东的土匪与枪贩于联手,原来是一家。枪贩子在集上卖,谁如果买了枪,他们就盯上,打听好了到半道上截去,主要是截枪,其次才是钱财和物品。

我和高翔云了解到以上情况后,就选了靖安集日,也略做了些准备。随后我就和高翔云带几个团丁去买枪,由于事先同枪贩子联络好了,所以到了集上时间不长就选好了枪,付了钱我们就一块儿往回走。

等走到滦河滩上(也就是滦河套里),还真看到有好几个人拎着家伙追了上来,一边追一边喊:‘要想从这儿走,先把枪留下,不然你们一个也别想过去。’因为当时仗着高翔云壮胆,又因为我是年岁最大的 (当时我30多岁,高翔云20多岁),所以我先答了话:’你们想要枪不难,我是同意,就怕我这个兄弟不同意!’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高翔云。

这个时候,我和高翔云等几个人也没往前走,等着那几个打杠子的,看着他们快到跟前的时候,高翔云大声说:‘我想把这枪送给你们几位,可我身上这个家伙不答应,你们看该咋办呀?’话音还没落,真是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高翔云突然把腰里的手枪往外一抽,只往南飞的雁群里一顺,随着响声,一行大雁应声落地。

这时,只见那几个打杠子截道的同声喝彩:‘好枪法!好枪!真是神枪手哇!’ 于是倒头便拜,连声说:‘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敢问各位爷爷尊姓大名?’

当时的场面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我顺便说:‘大人不记小人过,今天的事就算过去了。’我指着高翔云说:‘这位是高翔云,以后认着点,我叫张福堂,其他的人也没有必要向做绍了。’那几个打杠子的连声称是。我又说:‘以后你们注意点,别再干这些勾当了。’高翔云接过去说:‘把那几只大雁两边分分,拿回炖着吃去吧!你们千万别为非作歹了,要好好过日子,缺住短住啥的,可到多余屯找我老高要去,不然的话,下次再撞见你们,我可就不客气了,快回去吧!’于是,那几个打杠子的千恩万谢地走了。

······民国二十三年秋天(即1934年秋天),也就是滦县三区马城自卫团成立的第二年秋天。高翔云带着股庄的殷老二(殷勤章)、殷老三(殷焕章)和成秀、成一等几个人到我家过访。

······高翔云带着他们几个来的时候,正赶上我家起萝卜 ,我的几个伙计一看是赫赫有名的高翔云大队长来了,就都想亲眼目睹一下高翔云的枪法。我当时就向高翔云讲了大伙儿的要求,老高欣然答应,并让成一和他一块儿亮亮相(因为成一的枪法练得也是百发百中)。我说:‘啥当靶子,在哪儿打呀?’高翔云说:‘你家不是起了萝卜吗? 就用这萝卜当靶子,你安排俩人在二门里头往天上扔萝卜,扔得多快都中,越高越好,我和成一用枪打,等把这几筐萝卜扔完了,如果掉下来的萝卜没带眼,就算成一我们爷俩丢了手艺!’

于是,我跟两个伙计说:‘那么听见高大队长说的话了吗?‘

他们说:‘听见了!’

我说:‘你们准备去吧,扔的越高越好啊!’

一会儿的功夫,那两个伙计说准备好了。

那就开始吧。话音刚落,只见二门外头的萝卜接二连三地往空中扔,这边高翔云和成一的四棵匣子枪也没闲着。

一会儿,萝卜就不扔了,枪也不响了。只听二门外头的伙计说:‘两多半大栅子(筐子)萝卜扔完了。’

这边高翔云和成一的枪也收了。待旁观的人察看萝卜时,还真的是没有一个不带眼儿的。于是,大家都佩服得五体投地,齐声喝喊:‘真不愧是神枪手哇!’

......到了大暴动的时候,高翔云又起了大号叫高志远,我因为与高翔云的关系非常好,所以我始终没叫过他别的名字,只叫高翔云。”(张福堂《高翔云降服土匪有策略》,见《魂系冀东》,第1-4页)

高志远的盟兄赵云昌之子赵瑞记:“1934年春,有一天有两个张鲁庄的强盗到多余屯陈维家抢东西,陈维家里的一喊,这两个强盗抢了东西就跑,当时高志远和陈国武听到喊声就追过来了,到庄外头一看,刚能看到两个影影绰绰的人影,高志远说:“这俩强盗不教训教训不行呀!’说完话,把陈国武手里的长枪要过来一顺,就把那俩人撂那了。”(赵瑞《赵云昌、高志远与吴佩孚的关系》,见《魂系冀东》,第269页)

历史人物传记《高志远传》第一部《高翔云》第三章 高翔云 1-3

自古英雄出少年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