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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法说法:抵御家暴的“防爆盾”——人身安全保护令

宁法说法:抵御家暴的“防爆盾”——人身安全保护令

01 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赵某原系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李某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

2024年5月27日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但协议离婚后,赵某先后多次前往李某父母住处对李某及其近亲属施行侮辱、打骂、砸门、闹事,致使李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

李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2024年7月4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寻求法律的保护。

02 裁定结果

根据申请人李某提交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接报案回执、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赵某对李某实施了暴力行为,认为李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裁定书,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赵某对李某实施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赵某威胁、骚扰、跟踪、辱骂、接触申请人李某及其直系亲属。

宁法说法:抵御家暴的“防爆盾”——人身安全保护令
宁法说法:抵御家暴的“防爆盾”——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裁定书作出后,曹法官带领团队成员向赵某依法送达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赵某进行了心理疏导、思想教育,督促赵某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赵某表示其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不会再与李某发生冲突,会过好各自的生活。同时,曹法官带领团队成员先后前往赵某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并送达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相关部门协助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宁法说法:抵御家暴的“防爆盾”——人身安全保护令

03 法官说法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04 典型意义

当前社会,尤其在农村地区,多数妇女和儿童的反“家暴”意识依旧不强,特别是在有家庭暴力情形存在的家庭中,弱小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是直接遭受家庭暴力,或是目睹家庭暴力,其身心健康都将遭受难以弥补的创伤,受害人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等考虑,对“家暴”往往“逆来顺受”,不愿或者不敢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导致“家暴”愈演愈烈,往往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家暴”已成为威胁家庭和谐的重要因素。

人身安全保护令,正是基于这种背景下,法律赋予受害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不提起任何诉讼的情况下单独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协助执行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法院作为执行机关,只有联合当地派出所、被申请人生活所在的居民委员会、当地妇联、学校等机构才能依法、及时、有效的保护受害人。

01

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的内容包括:协助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违法行为;接到报警后救助、保护受害人,并搜集、固定证据;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将情况通报人民法院等。

02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等协助执行的内容包括: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进行定期回访、跟踪记录等,填写回访单或记录单,期满由当事人签字后向人民法院反馈;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填写情况反馈表,帮助受害人及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对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等。

若您正在遭受“家暴”,或您还不知道“家暴”的具体行为,请您认真查看以下内容

1、什么是“家暴”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

2、您最好有以下一份或多份证据材料

当事人的陈述;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意见;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3、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您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可以口头申请

4、若您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您可以让您的近亲属、当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等代为向法院申请。

来源:洛宁法院立案庭速裁二团队

#头条创作挑战赛##洛宁头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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