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东方大国,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一部分是由于电动车引发的。最近在广州市发生了一起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这起事故引发了对电动车安全隐患的关注。还介绍了一起火灾事故中涉及的精神损失费纠纷,涉及的索赔金额也引发了争议。
电动车引发的悲剧
火灾事故通常是人们不愿意遇到的,因为一旦发生,可能就意味着无数的悲剧和损失,有些火灾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
在东方大国,虽然现在火灾的次数越来越少,但是每年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依然很多,很多都是由于人们不注意日常用电安全所引发的。
在东方大国的一些地区,火灾的发生率也是居高不下,尤其是在冬天,很多家庭会选择使用电热毯、电暖气等电器来取暖,这些电器本身就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除了电热毯和电暖气之外,还有一个电器也属于高发安全隐患的范畴,那就是电动车。
现如今的电动车,虽然环保,但是由于其动力系统的原因,使用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大的热量,如果不加以注意,极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据媒体报道,近日在东方大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晓南二街39号一栋居民楼内,就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时,该栋楼内一名叫陈某的居民正好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当他准备把电动车推入楼道时,突然听到车内传来爆炸声和浓烟。
之后不久,浓烟从楼道内冒出,并很快弥漫到整个楼道,陈某家人也是听到动静后赶来查看情况。
但是由于浓烟太大,陈某的家人几经波折才成功进入楼道,在他们成功打开楼梯门时,已经看到陈某趴在楼梯间晕倒,全身多处受伤。
在随后的抢救中,医院尽管全力抢救,但陈某最终还是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
警方调查显示,火灾是由于陈某电动车锂电池热失控引起的,并且这起火灾事故也并非是个例。
之前类似情况也发生在陕西、河南、浙江等地区,并且都是由于电动车锂电池过热而引发的。
据分析,这些电池之所以会过热从而引发火灾事故,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其被非法二次加工改装导致的。
而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在这起火灾事故中涉案的电池也是非法二次加工改装的,并且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火灾中有关责任方分别为电动车销售商张某和购买人陈某。
法院判决结果显示,张某承担70%责任,陈某承担30%责任,并且张某需赔偿陈某家属101万多元作为精神损失费和经济赔偿费。
那么这101万多元赔偿金最终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精神赔偿金
作为直接受害者,陈某家属获得101万多元赔偿金看似合理,但实则并不然。
陈某家属获得101万多元赔偿金后,并未接受法院判决结果,反而将相关责任方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149万多元。
那么101万多元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根据陈某家属提供的证据显示,在火灾发生后不久,陈某家属便向电动车销售商张某提出索赔要求,并表示只要对方支付50万元精神损失费就能了结此事。
当时张某表示难以接受50万元赔偿金,并将此事报警处理,在警方调查后认定张某需支付101万元精神损失费。
那么陈某家属又是如何想出50万元精神损失费要求呢?
原来此前陈某曾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并且其家属曾与肇事方协商并索要50万元精神损失费,而肇事方也同意支付50万元来了结此事。
当时陈某家属便向肇事方表示只要其支付10万元即可了结此事,并最终肇事方支付了10万元赔偿金作为精神损失费。
而在交通事故后,陈某家属也是以全家的名义索要50万元精神损失费,最终才以10万元了结此事。
当警方审问时询问其为何索要50万元精神损失费时,陈某家属表示这样索要会比较合适,并未表示具体理由。
可以看出陈某家属索要50万元精神损失费仅仅是一种想法,并未有具体依据支撑,并且在这起火灾中已经获得101万元赔偿金了结此事。
但101万元精神损失费又是否合理呢?
101万元精神损失费
从目前情况看,101万元精神损失费并不合理,并且陈某家属索要50万元精神损失费行为也存在明显过错。
作为被害者陈某家属索要精神损失费行为本身并没有错,在东方大国法律下明确规定被害人可依法获得相应赔偿金来补偿自己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并且目前东方大国对精神损失费计算也并无具体标准和额度限制,但是从常理上来说100多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也是很离谱的行为。
如果按照此前交通事故来看,虽然肇事方同意支付50万元精神损失费最终只支付了10万元来了结此事,但是两者之间却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交通肇事造成了一死一伤,并且肇事方本身也应承担着过错和责任,在索要精神损失费上来说被害人有着充分合理性可言,并且可以适当提高索要金额以换取心理安慰。
而陈某索要50万元却是一种心理上对自己亲人死去表现不出来,在目前来看100多万元赔偿金确实是对陈某去世过重的赔偿,并无理性可言。
那么除了此前交通肇事外类似索要赔偿金行为还有哪些呢?
索要巨额赔偿
近年来类似索要巨额精神损失费行为时有发生,在大部分情况下也都是利用对方处于心理崩溃状态下实施诈骗手段来达到目的。
但也有极少数则是利用其特殊身份地位或者处于舆论压力下实施索要巨额赔偿金手段来达到目的,在这类情况下往往也会对方产生极大打击和影响甚至使其陷入困境中无法自拔。
这类情况下就需要被害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权益,在相关部门协助下充分收集证据来还原真相进而保护自己权益。
虽然被害人可能会经历一番波折才能维护自己权益但总比一味妥协让步强迫自己背负无辜罪名好得多,并且这样也能对嫌疑人起到提醒作用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结语
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精神损失费的索赔行为也存在着合理性和过度索赔的问题。在面对类似事件时,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需要对嫌疑人起到提醒作用,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你对电动车安全和精神损失费的问题有什么看法?快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