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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鉴定,皇岗海关此前在福田口岸进境渠道查获一名旅客违规携带的25片穿山甲鳞片。穿山甲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所列物种。
一名男性旅客经福田口岸旅检大厅“无申报通道”进境,海关关员发现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将其引导至查验区作进一步检查。经查,关员在该旅客的行李箱内发现3包动物鳞片。这些鳞片用锡纸包裹,且层层包裹于衣服中,共计25片。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上述鳞片均为穿山甲鳞片,穿山甲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的物种。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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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深圳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康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