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就是生命带,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都应当在车辆行驶时全程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能够在车辆发生碰撞时,显著降低驾乘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的风险。现南川交巡警曝光一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车辆如下: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案例
01
2024年7月11日16时35分,号牌为渝BP278J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驾车通过金山大道九都尚品卡口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02
2024年7月11日14时56分,号牌为渝G0S568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驾车通过金山大道九都尚品卡口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03
2024年7月11日11时58分,号牌为渝G3L277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驾车通过金山大道九都尚品卡口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04
2024年7月10日01时05分,号牌为渝AYJ373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驾车通过隆化大道污水处理厂路口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05
2024年07月09日21时53分,号牌为渝D72U72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驾车通过隆化大道污水处理厂路口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06
2024年07月09日20时37分,号牌为渝AC03NB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驾车通过隆化大道污水处理厂路口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07
2024年7月9日14时18分,号牌为渝AFT1712的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员驾车通过隆化大道西匝道上道卡口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08
2024年7月9日13时54分,号牌为渝AZ917R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通过隆化大道西匝道上道卡口路段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09
2024年7月8日18时19分,号牌为渝AK983B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通过南川区金山大道庙宝顶路口3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0
2024年7月8日11时51分,号牌为渝BE003R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通过金山大道交隆化大道卡口1a路段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