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行经路口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特别是在经过没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时,更要注意提前减速观察,因为一个“幌眼”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7月16日11时35分许,一出租车和送外卖电瓶车在二环北路中段北山家园旁的十字路口发生碰撞,巡逻民警刚好从此经过并在现场及时处置,现场只见出租车右侧叶子板凹陷受损,外卖电瓶车车头受损,所幸无人受伤。
经调取现场监控和询问得知,杨某驾驶出租车搭载乘客,从建新路往二环北路中段方向行驶,在经过路口时未明确乘客的下车地点,准备右转弯,在乘客的提醒下直行打算通过路口后到达目的地;同一时间又未注意观察路口情况,与右侧黄某驾驶的电瓶两轮车发生碰撞。
杨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且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未礼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杨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一定要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切实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