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下半场” 仍要系好“安全带”
□记者 樊朋展
转眼间,暑假已过半,快乐放松的暑期时光往往是意外的“高发时段”。尽管各级部门及学校都对学生假期安全三令五申,但是没有了上学时的规律生活,好奇心又很强的孩子们可能还是会出现一些安全隐患。
7月21日,平陆县公安局圣人涧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被一对夫妻拦下。两个人称因一时疏忽,6岁的儿子不慎服用了过量的药物,情况十分危急。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拉响警笛,一路疾驰,穿梭在车流之中,5分钟就赶到医院,使孩子得到了及时救治。
7月15日,新绛县公安局龙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3岁左右男孩在新粮小区门口边走边哭,疑似迷路。接警后,民警通过聊天、做游戏等多种互动方式从孩子口中得知了其父亲的名字,经查询电话联系到孩子的父亲台先生。核实完身份后,民警将孩子交给其父亲。
除了吃错药、溺水、走失等意外事故外,还有一些新风险,比如,通过交友软件结交网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参加一场刺激的主题聚会……
“孩子一放假,我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能送到老人家,放在家里实在不放心。”
“最怕孩子在户外的水池里玩水,孩子每次出门和同学玩,我都很操心。”
“我最怕孩子在网上玩游戏被骗,或者看一些不健康的内容。”
采访中,许多家长说出了暑期他们对于孩子安全的担心。
快乐过暑假,安全最重要。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我市众多中小学校积极行动,在放假前深入开展了暑期安全教育工作。部分学校精心准备了《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在家长群内广泛传播;还有的学校选择在放假前的最后一课,为学生们上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育课。运城交警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发布了《致广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学生和家长暑期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运城公安还深入多所中小学校,开展防诈宣传,抓实抓细暑期安全工作。
总之,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筑牢安全防护网,帮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幸福、快乐的假期。
在此,记者整理了一些孩子们在暑期需要注意的安全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安全度过暑假生活。
防溺水,牢记“七不”“三要”。
“七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即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
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
外出请靠右行,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家长应起到监护责任,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避事故,警惕雷电与用火。
暑假正是高温季节,家长不能随便将打火机、火柴给孩子玩;化妆用品、酒精、汽油、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若发现火灾,学生不得逞强上前灭火,应及时通知大人或拨打119报警。
讲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夏季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做好疾病防控。不暴饮暴食、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不吃假冒伪劣食品、不吃地摊食品等,防止“病从口入”。
防沉迷,文明健康上网。
在家上网要适当控制时间,最好在家长陪伴下上网,不要沉迷于游戏,文明健康上网。同时,要注意网络安全,防止泄露个人信息,不浏览低俗网站,网上聊天交友要谨慎,千万不能私自与网友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