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08月04日 14:02 北京
西宁城中区法院开展“蓑衣行动”,让刑事审判从“审理”到“治理”——雨水未来,先织蓑衣
“这是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课,通过庄重的庭审和真实的案例,大家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对被告人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5月30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蓑衣行动”中的安全驾驶系列活动现场,青海6家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司机、14家客运公司的客运司机及相关从业人员旁听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并在庭审后聆听了一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专题法治宣讲。
作为城中区法院“蓑衣行动”定向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驾驶系列活动分为“安全上路”“护运危货”“平安出行”三个专题,前两个专题分别针对驾校学员、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此次的“平安出行”专题则是重点针对客运从业人员。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刑事审判领域创新实践,有效开展刑事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今年3月,城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刑事审判工作特点,开启一项刑事审判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区域综合治理实践——“蓑衣行动”。雨水未来,先织蓑衣,蓑衣是遮雨的工具,“蓑衣行动”旨在针对不同类型的刑事犯罪案件寻根溯源,一方面对潜在的高风险受害人群进行宣传引导、普法答疑等预防性措施,提高他们防范和规避不法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对潜在的高风险违法群体采取警示教育、常态化学习等防范性措施,降低他们违法犯罪几率和可能性,从源头治理犯罪,降低区域刑事违法犯罪发生率。
一套预防“组合拳”,开启基层社会治理新实践
2023年,城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刑事案件总数大幅上升,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轻微刑事案件所占比重较大,特别是危险驾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罪案件上浮明显。
新时代提出新命题。谈到新时代“枫桥经验”,人们往往联想到民事纠纷的预防化解等工作。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路与刑事审判工作相结合,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实践,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创新活动。
对轻罪案件的治理已经成为新时期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对轻罪治理体系的建设也是服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切入点。“蓑衣行动”是一项系统性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刑事审判的区域综合治理实践,其强调将工作延伸至立案前和判决后,通过速裁程序、司法建议、定向普法和非刑措施四大举措共同发力,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预防犯罪。
“法庭希望你通过此次庭审,能够真正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知过悔过。人生没有彩排,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今年3月13日,城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当庭宣判了一起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后主审法官再次就醉酒驾驶的危害对被告人张某进行了教育。不同以往,一张“法官劝诫卡”在庭后教育阶段交给了被告人,鼓励其放下心理包袱,以案为戒,正身正行。
用这种创新形式将“法官劝诫卡”发给被告人有何用意?“法官劝诫卡”记录着宣判当天的日期,是希望涉案被告人能够谨记此次教训,切勿重蹈覆辙。同时,“法官劝诫卡”还留有部分空白,由主审法官针对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填写个性化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劝诫、教育,此卡将在庭后进行教育、劝诫时予以送达。
“法官劝诫卡”是非刑措施的重要内容,也是“蓑衣行动”的组成部分,目前已发放200余张。它运用了“蓑衣行动”中的“速裁程序”及“非刑措施”两个板块,在发挥速裁程序高效审理效能的同时,引导被告人主动反思,解其法结化其心结,为司法审判的“后半篇文章”画上圆满的句号。
“抓前端、治未病”,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
3月27日,城中区法院发布了《危险驾驶罪审判案件白皮书(2021-2023)》,准确分析本地区危险驾驶罪案件特征,找寻问题根源,提出建议。4月以来,该院通过巡回法庭、庭审观摩、集中法治宣传等多种方式,靶向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为依法惩治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直观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以案为鉴、以案释法的效果,4月12日,城中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西宁市交通执法局领导,城中区部分驾校负责人和学员参加旁听。
宣判后,法官现场以案释法,给“准司机”算自由账、经济账、健康账,警示他们要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在随后召开的安全驾驶主题交流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表示,这次活动“抓前端、治未病”,对于降低当地危险驾驶犯罪率将发挥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教师郭金萍认为,城中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切实扛起社会责任,在维护司法公正、创新审判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蓑衣行动”安全驾驶系列活动,对于降低辖区危险驾驶犯罪发生率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希望进一步通过旁听庭审等形式的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院工作。
目前,安全驾驶系列活动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庭审旁听与专题法治宣讲相结合的“1﹢1”模式,倾听社会需求,利用身边案例开展法治教育,正是“定向普法”实现的方式之一。
此外,针对危险驾驶罪案件,刑事审判庭干警创作剧本,拍摄酒驾后果的普法短剧,用生动的故事呈现酒驾行为需要付出的惨痛代价,警示公众远离酒驾;根据白皮书反映出的辖区群众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认识不够深入的情况,干警就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法律后果制作简单明了的宣传图,放置于城区加油站等驾驶人员集中的区域。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刑事审判工作延伸到犯罪预防关口
前不久,城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堂精彩纷呈的法治课。干警王鹏程首先以法的由来及演变为切入点,为同学们讲解了宪法基本知识,之后以“什么是犯罪和刑事责任年龄”为切入点,告诫提醒未成年人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教育引导同学们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遵纪守法。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的情况,城中区法院以“蓑衣行动”中的定向普法、精准发力为目标,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
诉讼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但却不是最好的方式,从源头治理犯罪,减少犯罪尤其是轻罪的发生,则是一种更为和谐、智慧的手段。如何通过速裁程序、司法建议、定向普法和非刑措施四大举措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城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给出了清晰的答案,通过速裁程序审理事实清楚的轻罪案件,使司法程序高效运转,使犯罪行为人在接受惩戒与教育的同时,尽快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关系的有效修复;通过个案办理总结分析社会治理短板,向有关部门提出及时弥补治理漏洞的高质量司法建议,在区域治理与行业治理中“真发力”;根据审判实践和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进行定向普法,将普法活动与综合治理的整体目标相结合,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对于可能免予刑事处罚及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将其在非刑引导中的表现作为认罪悔罪的考量因素,在刑罚之外采用个性化方式,实现教育、挽救的目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审判工作,关键是要坚持案件审理和促推社会治理并重。蓑衣是摆渡人在摆渡时用以避雨防潮的衣物,也象征着摆渡人不畏困难,渡人于正途的勇气与信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城中区法院的探索与努力仍在继续。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作者:魏爽 朱晓柳(西宁城中法院)编辑:苗 艳审核: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