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每年各省须经考核的一项约束性指标。从今年刚发布的考核目标来看,大多数省份的消纳压力明显提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2024年和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对比去年的消纳责任权重,今年主要存在两个变化:一是大多数省份消纳责任权重较去年上浮了三个百分点以上,幅度明显增大;二是今年新设了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此前没有这项目标。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包括“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种。“总量”消纳权重的计算方法是,当地生产且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加上外地净输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除以本地全社会用电量。“非水电”则是在上述可再生能源电量中去除水电的部分。
《通知》显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大的是四川、青海、云南三省,与去年消纳责任权重保持一致均为70%。这三个省份都是水电大省,而青海也是光伏发电装机大省。去年“非水电”消纳权重最大的是青海(27.2%)、宁夏(24.5%)、吉林(23.5%)、黑龙江(22.7%),这四省今年的“非水电”消纳权重都上升至30%,依然稳居榜首。
根据2019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和消纳量核算方法(试行)》,各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是依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确定的,同时结合各区域实际用电增长情况、实际可消纳本地生产和区域外输入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原则上,各区域均应逐年提升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或至少不降低。
尽管每年最低消纳责任权重都在提升,但是今年的提升幅度明显更大。第一财经记者根据公开文件数据测算,往年大多数省份消纳责任权重的提升每年幅度约在1到2个百分点,但是今年大多数省份消纳责任权重较去年上浮了3个百分点以上。其中,黑龙江、河南、海南较去年提高7个百分点及以上;吉林、湖南、甘肃较去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及以上。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今年多个省份的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大幅提升,压力给到了地方,这符合国家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一贯的支持态度,也敦促各省应以更主动的姿态提升绿电消纳比例,减轻即将到来的“十五五“的考核压力。
“随着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节点越来越近,各省的消纳责任权重还会继续提升。简单来说,清洁能源的资源越丰富,或者经济水平越发达的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提高的潜力就越大。前者自己可以生产绿电,配合抽水蓄能等储能资源或者煤电等调峰资源使用,就近或者就地消纳。后者可以购买外地的绿电绿证,以满足本地的消纳责任权重需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称。
除了各省消纳责任权重的变化,今年新设的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同样引人注目。
国务院今年5月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通知》称,该政策是新设的电解铝绿电消费比例目标的政策来源。同时,电解铝行业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2024年只监测不考核。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今年各省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比例目标,与所属省份的年度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基本持平,少数省份有小幅浮动。例如,山东省今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目标为20%,山东省的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比例目标则为21%。
林伯强表示,无论是电解铝的绿电完成情况允许以绿证核算还是今年只监测不考核,都给电解铝行业消纳绿电预留了较为充足的准备时间。这也符合“先立后破”的转型原则,平衡了企业履约灵活性、履约能力和履约责任。
大陆是全球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国,据此前有关部门测算,全行业年度用电量超过5000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6.8%,耗电量巨大。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提出,鼓励电解铝企业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
值得注意的是,在鼓励消纳绿电的同时,政策也给电解铝行业减轻了成本的压力。根据2021年发布的通知,电解铝企业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15%,且不小于所在省上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激励值的,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相应降低1%。
彭澎表示,目前国内只有内蒙古等个别省份,围绕强制要求高耗能企业参照省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绿电消费比例,出台了征求意见稿或者正式文件。接下来,预计各省将会陆续出台类似要求。“最近很多省份大力上马分布式光伏项目,与这项政策走向有很大关联。因为建风电、建光伏的集中式地面电站速度不是那么快的,但是分布式光伏只要获得一定的扶持,一年内全省新增装机10GW还是比较容易的。”彭澎说。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