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新主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降低科技成果转化成本……7月31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天津市通过立法推动高教科创园区科技创新,以更好服务科技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建设。
《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7月30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明确了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发展的原则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各方职责等。
其中,第三十七条明确提出,支持在天开高教科创园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务聘任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贡献突出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评审、聘任。
来源: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