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咸安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咸安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即日起至11月15日期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具体如下:一、作业时间咸安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即日起至11月15日期间视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二、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经空域部门批准,在横沟、双溪、高桥、大幕、桂花、古田、向阳湖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影作业。发射的火箭弹在空中自动播散催化剂后自毁,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可能受到火箭弹残骸的影响。三、作业设备类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装备是“BL型”火箭发射架和BL-A型火箭弹。四、注意事项(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弹药为军工产品,具有火力猛,爆炸力强等特点,且有一定的故障率。因此,在进行人影作业时,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内。(二)作业区域周边12公里内为影响范围,如发现弹药残骸或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影办联系,以便妥善处理,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若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而引发的人员、财产损害事故,在进行紧急救护的同时,请立即报告咸安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人:陈愿兰 吴蕾
联系电话:0715-8318189、
13687147040、15872865701
来源:咸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咸安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宋晓宇
审核:洪 伟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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