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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童在幼儿园跌伤,泗洪法院立案审理

5岁女童在幼儿园跌伤,泗洪法院立案审理
5岁女童在幼儿园跌伤,泗洪法院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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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泗洪法院编辑 | 张新月 审核 | 张希刚

校园安全事关每一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及社会都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日,泗洪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一起儿童课间意外受伤案件。5岁女童小朵在幼儿园大班上学,在幼儿园内上户外活动课时,从游乐设施上跌至地面,致左侧肱骨外踝骨折、左侧尺骨骨折(冠状突)、鼻骨骨折,幼儿先后在泗洪、南京等地医院接受手术并住院治疗5天,共花费医疗费14000余元。小朵家长与幼儿园关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协商未果,于是,小朵父母来到泗洪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反映诉求,经分析甄别,中心委托泗洪县人民法院进行纠纷化解。对于受理的矛盾纠纷,泗洪法院加强“融合法庭”深度运用,完善“诉前+诉中+诉后”三步走工作法,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实质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在纠纷前端化解阶段,泗洪法院安排一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一名资深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在中心全天候坐诊,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问题,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该案第一时间优先引导至调解员处进行调解。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多轮调解,在调解均无果后,交由法院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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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张杰接手该案后,认为该案不能以简单的判决赔偿了事,因为该案涉及到孩子的学习成长,关系到家长与学校今后的教育方式,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影响到社会的价值导向。因此,法官组织司法所、调解员和社区干部开展联合化解,并深入案件当事人所在社区“融合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现场邀请了部分学生家长、学校代表、社区群众旁听了庭审。审理过程中,法官将案件的重心着眼于调和家长与学校的对立情绪。对小朵家长,法官耐心倾听其合理诉求,设身处地引导其宣泄负面情绪,待其逐渐冷静下来后,为其“解法结、解心结”。对学校,法官为其讲情理、释法理,引导其换位思考、情绪共鸣。在团队成员的耐心调解下,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按期履行完毕。为避免类案发生,进一步作好司法服务“后半篇文章”,泗洪法院积极开展诉后回访工作。首先,泗洪法院与校方领导进行了回访谈话,对校园活动场地监管、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其次,泗洪法院向涉案家长进行安全提醒,教育引导孩子遵守安全制度,避免受伤或因不当行为伤害他人。此次调解不仅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有效促进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升。“融合法庭”是泗洪法院的解纷“密码”之一。今年以来,泗洪法院主动融入县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将大量矛盾焦点清晰、诉求简单的纠纷通过平台委托调处,运用“诉前+诉中+诉后”三步走工作法,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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