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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旅客携带的透明宝石为钻石,共计744克拉,案值逾96万元人民币。
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且神色紧张、举止异常,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发现该旅客裤子口袋内装有透明包装袋16个,袋中有零散碎钻一批,共计744克拉。经调查问询,当事人在清楚海关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仍未向海关申报,属于主观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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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深圳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康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