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门镇多措并举,有序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辖区内自建房安全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山门镇坚持把自建房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及时成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为了提高辖区居民对自建房安全的认识,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群、发放明白卡、大喇叭广播、与群众“拉家常”等方式全面普及自建房建设、汛期安全等安全知识。同时,积极鼓励辖区居民参与到自建房整治工作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全镇自建房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村逐户“过筛子”,重点排查建设年限长、结构老化、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立健全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房屋基本信息、安全隐患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严格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营户、租户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一处不漏”,整改措施“一招不让”,责任落实“一点不空”,全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止目前,全镇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
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下一步,山门镇将始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继续加强对自建房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质量和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清水融媒信息员 刘育)
来源:清水县山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