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教育局发布通知,县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县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点) 申报工作开始啦!
仙游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县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整合校外教育资源,发挥各级各类校外阵地场所的劳动实践育人功能,有序推进我县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仙游县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仙游县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满足《仙游县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附件1),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运营良好的各级各类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国防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林渔业基地、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职业体验场所等优质资源场所。
二、基地类别
1
家政技能培训类:应具备基本的家政技能培训资源,如:卫生清洁、收纳整理、烹饪、家用器具使用与维修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师资力量和相关基础设施。
2
传统工艺(非遗)制作类:应具备传统特色的工艺品制作设备、场地和师资资源,如:纸工、泥工、编织、陶艺、布艺、印染等。
3
农林种植类:包括传统农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引导学生学习了解农业种植、畜牧养殖的相关知识,了解现代农业技术,感受劳动创造价值,珍惜劳动成果。
4
工程工业制造类:包括金工、木工、电工等一批传统制造工厂和新时代下的现代化智能制造工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基础的工业生产技能,直观感受大陆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迈进步伐,把握时代变革。
5
新技术应用与体验类:具备前沿技术的机构或产业,如:3D打印技术、激光切割技术、VR、AR、人工智能应用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
6
创新实践类:包括科研院所、创客教育基地等,引导学生体验科研活动,开展科创类课题研究,参与科创竞赛,培养创新探究精神。
7
服务业类:分为现代服务业和公益、志愿服务业,如:旅游服务、教育、文化创意和娱乐业;社区养老院、图书馆、科技馆、动植物园、动物救助站等公共空间和非营利性社会机构。
8
职业体验类:包括各类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机构、职业体验中心等,引导学生在体验过程中认识职业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并且通过亲身经历体会工作的艰辛,从而让学生尊重职业、尊重劳动,树立起正确的职业意识,做好自身的职业规划。
三、申报流程
1
自评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对照《仙游县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自评达标后,如实准确填写《仙游县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①按照《标准》疏理材料装订成册;②提供法人资质;③基地基本情况、课程简介、特色简介(1000字);④基地劳动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包括教学目标、内容、适用对象、过程、评价等)文本资料;⑤相关场景图片资料;⑥5分钟基地介绍微视频光盘),向县教育局申报。
2
初审推荐。由所在乡镇对照《标准》要求,对申报资质和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初审合格的单位择优确定推荐,签具初步审核意见,向县教育局递交申报表、自评表及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等一式3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按基地单位打包发送指定邮箱。
3
复核公布。县教育局统筹考虑地域、资源、类别、需求等因素,组织专家评估组对推荐单位进行复核,综合确定拟命名基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命名。
初审合格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股递交申报表、自评表及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等一式3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以基地为单位打包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29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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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级中小学生
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教办思〔2017〕6号)和《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莆教思〔202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校外教育资源,有序推进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各级各类校外阵地场所的实践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序推进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仙游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仙游县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满足《仙游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点)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附件1),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
二、申报类别
1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
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
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4
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
5
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1
场所自评。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对照《仙游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点)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提交《自评表》、《自评报告》、《仙游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点)申报表》(附件2),与申报条件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5分钟的微视频介绍资料。自评报告重点突出申报单位研学实践活动课程、线路、工作机制、教学实践组织以及场建设情况。报告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2
初审推荐。由所在乡镇对照《标准》要求,对申报资质和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初审合格的单位择优确定推荐,签具初步审核意见,向县教育局递交申报表、自评表及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等一式3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按基地单位打包发送指定邮箱。
3
评审考核。由县教育局、县文旅局联合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共同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察基地的资质证明、制度建设、场所设备、导师团队、课程体系等内容。对通过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的申报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后,分别经县教育局党组、县文旅局党组研究同意后联合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研学实践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高度重视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点)的推荐申报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专人负责,抓紧部署,按期申报。
2
严格过程管理。要坚持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管理规范逐级开展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对被申报单位的基础条件、课程情况、队伍建设、管理情况、安全保障、减免费用等情况进行审核和实地踏勘核查。项目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若发现相关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县教育、文旅部门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不再重新受理推荐该项目。要畅通监督渠道,全程接受监督,申报认定工作各环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
有序培育基地。县教育局、文旅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研究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基地的教育功能、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主题特色等情况,挖掘优质资源,逐步构建符合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网络,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服务。被认定为“仙游县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将作为市级、省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备选范围优先推荐。
4
加强跟踪管理。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县教育局、文旅局要加强对区域内已命名的各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管理,积极引导各基地做好实践场所规划和创设,开发特色优质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指导各基地做好总结提升工作。
对被评为为仙游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点)的,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核查确认后,予以摘牌清退处理: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基地称号的;
(2)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或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标准前置条件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4)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5)研学课程开设指导不力、管理不规范、课程未落实、课程实施年度评估不合格的,或运行不正常、难以为继、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的;
(6)其他原因必须摘牌退出的。
5
申报材料报送。负责基地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各基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292719,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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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游县教育局、仙游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编辑:余立凡 美编:李婷婷审核: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