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县柳林镇"8.12"的暴雨造成山洪暴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日前,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经过认真调查,对履行职责、失职和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分别对党的纪律和政府纪律处分进行严肃问责。
山洪暴发灾害是由大雨造成的,连同县柳林镇为本轮极端降雨中心,8月11日20时至12时20时,柳林镇24小时降雨量达到519毫米,最大6小时降雨量达到463毫米。
针对救灾暴露出思想麻痹、作风不实、防汛部署不当、预警响应不足、规避风险措施不健全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中,县委书记陈武被严重警告,政府记录过大,无法处罚,被免职;分别与县委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黄宗超、与县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鄞州党严重警告,政务记录过大处罚,撤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撤职手续;
以州、县应急管理局、水利湖局为主要负责人,与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府记录或训诫等处罚。
州、市委、市政府及其负责人分别向省委和省政府进行书面检查。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