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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監管力度加大!年度經紀業務罰單近80張,違規炒股占大頭,内控與營銷罰單漸增

作者:金融界

财聯社1月26日訊(記者 楊卉)監管對于券商經紀業務的關注度與處罰力度正不斷加強。易董平台顯示,2022年度,經紀業務方面的罰單共77張,其中下半年,4個月多月間,針對經紀業務方面的罰單就已達到40張。

除了數量上、頻率上的走高之外,記者梳理發現,回顧2022年度,“雙罰”的處罰力度正不斷加強,且對于部分嚴重違規的個人,還增加了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的相關措施。“加大對管理人的處罰力度,不僅重申管理人的管理職責,也自上而下的進一步對券業不規範行為說‘不’。”一位券業合規人士對此表示。

綜合來看,違規炒股、代客理财及适當性管理等問題依然是違規“高發地”。同時,“雙罰”機制下,分支機構内部控制管理是否健全、有效,也成為監管關注重點。此外,随着産品類型、業務規則、展業場景和營銷工具的不斷豐富,營銷中的合規問題也應受到重視,本年度,是以類問題而被處罰的案例正顯著增多。

從業人員頻踩違規炒股、代客理财紅線

相較于其他業務線而言,經紀業務的處罰類型更為聚焦。從今年以來的違規案例來看,涉及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私下接受投資者委托買賣證券,違規操作客戶賬戶或借他人名義從事證券交易等系列問題,在經紀業務中最為頻繁。

易董平台顯示,2022年度,因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證券、私下接受投資者委托買賣證券、違規操作客戶賬戶等問題而遭受處罰的案例,共有多達34起,占到年内經紀業務罰單的46.58%。

相對而言,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代客理财是券商經紀業務中最常見的違規風險點。屢禁屢犯下,也對券商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對員工執業行為監控以及内外部合規機制的建立健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8月8日,青島證監局對國金證券員工陳娟娟進行行政處罰,事由為控制使用以其母親周某群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青島證監局決定對陳娟娟采取行政處罰,并罰沒合計40.94萬元,這也是相關處罰中遭罰沒金額數量最大的一起案例。

11月22日,深圳證監局公布兩則罰單,均指向同一券商營業部兩名前投顧人員違規炒股。

兩涉案投顧黎子毅與雷桂清此前均任職于國海證券深南大道營業部,黎子毅使用手機控制其父親、母親與配偶的三個證券賬戶,合計成交金額1832.46萬元,盈利10.08萬元。雷桂清手機控制使用其同學“唐某”證券賬戶,總成交金額231.97萬元,盈利6967.32元。

對此,深圳證監局采取沒一罰一的監管處罰,沒收黎子毅違法所得10.08萬元,并處以10萬元罰款,沒收雷桂清違法所得6967.32元,并處以7000元罰款。

記者梳理發現,年内至少已有15起案例是因類似原因而遭到相關地方監管局行政處罰,除前述的國金證券、國海證券之外,還包括中信證券、國信證券、華龍證券、華林證券、國盛證券、中銀證券等。

分支機構内控管理引監管高度關注

券商分支機構内部控制的健全、合理、制衡、獨立及其有效性,是監管關注的又一焦點。也是一線員工違規事件中,監管認定證券公司營業部或分公司相應管理責任的重要依據。

易董平台統計,2022年度,因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不規範的案例已至少達到12起,占年内罰單數量的16.44%。

10月25日,大連證監局對廣發證券大連人民路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因存在個别員工擅自推介非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産品的行為,廣發證券大連人民路證券營業部及涉事員工劉文彥均被罰,是分支機構内控管理中的“雙罰”案例。

9月15日,中信建投清遠清新大道證券營業部及涉事營業部員工劉潔枝被廣東證監局予以“雙罰”。一是因營業部員工從業期間存在利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股票、替客戶辦理證券認購交易等行為;二是營業部員工曾向營業部報備的手機号碼出現多客戶同源委托情形。

廣東證監局指出,中信建投清遠清新大道證券營業部未能及時發現并核查相關情況,且未能實時監測和預警,對明顯異常的情況未保持審慎,對暴露的合規風險未采取足夠措施。

記者也留意到,在目前監管趨嚴之下,“雙罰”或“一事多罰”漸成趨勢。年内不少券商均因個别員工的違規執業行為,而收到來自監管的處罰,且處罰理由以内控管理不足為多。在部分處罰案例中,相關分支機構負責人也将受到連帶處罰。

9月9日,财通證券湖州分公司、财通證券湖州織裡吳興大道營業部,以及分公司、營業部相關負責人和合規管理人員等4名人員,收到來自浙江證監局的4張系列罰單。處罰緣由直指該營業部實際履職人員未進行任職備案等内控重大缺陷。

最終,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上述分公司、營業部負責人以及該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适當性管理成又一新處罰重點

長期以來,投資者适當性管理工作一直是監管機構的檢查重點。随着越來越多的新業務和相關法規不斷上線、更新,監管機構對投資者的适當性管理要求不斷提高和完善。

從年内的處罰案例來看,由于投資者适當性管理不規範而遭到處罰的分支機構不在少數,易董平台統計,2022年度開出的相關罰單已至少有11張,共至少涉及5家券商。

其中,中信證券的兩家分公司在今年被處罰。2022年3月,中信證券江西分公司因六大問題被江西證監局采取責令增加内部合規檢查次數措施,其中就包括“存在向風險等級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發送産品推介短信的情形”。同時,該分公司負責人也同步被江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2022年4月,江蘇證監局再度一口氣對中信證券開出3張罰單,中信證券南京浦口大道營業部員工王君铷,因為客戶借用他人賬戶購買産品提供便利,未能嚴格規範自身執業行為,未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金融知識、投資經驗、投資目标及是否為合格投資者進行必要的了解。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王君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中信證券江蘇分公司也被“雙罰”,事因未能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

11月28日,中信證券營業部員工再次因合規性管理問題被罰,員工違規向客戶提供風險測評“小紙條”。浙江證監局表示,李靜月在中信證券浙江分公司從業期間,向客戶提供風險測評答案,反映出合規意識淡薄,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多類合規營銷問題引發監管關注

從年内處罰情況來看,多類在營銷過程中存在的合規問題逐漸增多,正成為分支機構被罰的重要原因。

12月16日,甯夏證監局對西南證券吳忠裕民東街證券營業部現場檢查中發現四大問題而開出三張罰單:一是營業部未儲存交易時段客戶交易區的監控錄像資料;二是作為B型營業部,資訊技術崗人員長期空缺,三是營業部缺少資訊系統管理相關技術文檔,未執行網絡及資訊系統相關管理制度;四是營業部個别員工存在替客戶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且營業部發現該情況後,未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甯夏證監局報告。

11月28日,粵開證券杭州分公司及金華雙龍南街證券營業部同時因營銷合規性問題收到監管罰單。

其中,粵開證券杭州分公司存在不具備證券從業資格人員違規參與客戶營銷的情況,且在日常合規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防範員工違法違規風險。

粵開證券金華雙龍南街證券營業部員工在從業期間,存在私自違規為客戶的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為,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天風證券則有員工因為銷售其他金融産品被處罰。浙江證監局披露,天風證券杭州金城路證券營業部員工劉聰在從業期間,向他人推薦銷售非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産品,對這一違規行為給出了警示函。

7月1日,華龍證券成都人民南路營業部兩名員工在任職期間存在違規行為被四川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一是該營業部背景員工韓開勤設立個體工商戶向第三方提供投研服務并擷取利益;二是時任華龍證券四川分公司以及上述營業部負責人周鵬飛,向客戶推薦非公司代銷金融産品并擷取利益、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

四川證監局認為,周鵬飛作為時任分公司、營業部負責人應對分公司、營業部相關合規管理不到位問題負主要責任。同時,華龍證券四川分公司對上述問題負有管理責任,是以對該分公司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8月23日,因郭倫在國信證券遂甯德水中路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存在在未識别客戶資訊情況下委托第三方從事客戶招攬,并要求賬戶持有方按訓示進行基金交易,承諾承擔投資損失并擷取投資收益的行為,四川證監局對其出具警示函。

本文源自财聯社記者 楊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