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誦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其論世也。”三袁,公安派文學建立者和代表人物,我們吟誦過他們的詩歌,研究過他們的著作。當了解到他們的為人處事時,不難發現,安貧守道,清正廉明也是他們的特點之一。
無論是清還是廉,都有清明公正,潔身謹慎之意。三袁既是學人,也是官員,他們為官期間在清廉兩個方面都有不俗的表現。明辛醜科進士(探花)公安派重要成員曾可前評價三袁是“人品、學曆、才格,三者皆備”①。
說到清廉,我們很快會想到宋人周敦頤《愛蓮說》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蓮而不妖”的名句。三袁所處的時代是風雨飄搖的明朝晚期,朝廷上下奢靡無度,貪官污吏橫征暴斂,黎民百姓十室九空。如果把當時的政治生态比作“淤泥”,一點也不為過。而在這一團“淤泥”之中為官的三袁兄弟卻能做到清廉自守,實屬不易!
三袁的這種不易,首先得益于他們良好的家風和家教。
三袁祖上幾代人勤苦勞作,精于劃算,到三世祖這一代已成為聞名遐爾的“大戶人家”,但又絕非守财奴,倒是“性慷慨,周人之急”②,體恤窮人。嘉靖年間,公安發生饑荒,其祖父大化将家中僅存的兩千石谷種和一千兩銀子借給災民,事後燒掉債券作為捐助,拯救了很多災民的性命,自此袁家家道中落,但疏财仗義、樂善好施的義舉在當地廣為流傳,同時祖上這種輕薄财富的行為在三袁幼小的心靈中也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一個家族的族譜是延續同宗共祖的血脈和優良教化的曆史圖籍,也是限制族人言與行為的規則。在以家族為中心的社會,族譜即是“族規”“家法”。族長對違犯“族規”“家法”的成員具有依規懲戒甚至生殺予奪的權力。《袁氏族譜》中有《袁氏家教十則》和《袁氏家戒十則》,分别從“立德”和“做人”兩個方面對族人進行教育和警戒。“家教”之四明确提出“正心術”,指出“心術一壞,即富貴亦消乏也;心術一端,即貧賤亦昌達也。”之五“立人品”指出“所行貪刻,榮顯亦為小人”;“行皆忠厚,即貧賤亦為君子”。強調“窮不失義,達不離道”。在“家戒”之九“學浪蕩”中開篇便引用古代訓戒之語:“父兄之教不先,子弟之率不謹”,要求父兄教育率先垂範,以端正子弟行為。袁中道說:“近思先君子之教予三人,不寬不嚴,如染香行露,教之最有風趣者矣。”③
當然,僅靠這些族譜“律條”是遠遠不夠的,還要靠自我限制,三袁兄弟在自我限制方面也堪為典範。
先說老大宗道吧。
宗道二十七歲赴京會試考了個第一,授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是朝廷文書直屬機構,庶吉士是“儲備宰相”,進翰林院工作可謂一步登天。宗道十分珍惜,“雞鳴而入,寒暑不辍”,不久聲名鵲起。皇帝“知公日深”,甚至“恨得公晚”④,便請他擔任太子之師。這時的宗道可謂位高權重,且深得皇帝寵幸,在一般人看來這是撈錢的好地方。這不,有個幹選授官職工作的老鄉知道宗道貧窮,想在老家給他置一塊地,宗道知道後笑着謝絕了;有個縣令送宗道三百兩銀子,想通過他疏通關系,宗道當即退還。“生來退卻百金者累累,或饋遺十金,則惶愧不受”。⑤宗道在《寄三弟》(中道)信中寫道:“吾官十年,債負山積,室如懸磬。”就是說當了十年官,不僅沒有積蓄,反而債台高築,家中一貧如洗。
更有甚者,宗道因“憊極而卒”後,口袋中隻有幾兩銀子,棺木都是他的門生湊錢給他買的。他的妻子(兩子一女早夭)不能“具裝”,同僚便拍賣了他的書畫幾硯之類才買了棺木一同運回老家,而運回老家後連放置棺木的房子都沒有。當朝進士、公安派成員龍膺在《哭袁伯修兄文》中說:“其在鄉國則荊之璞、楚之珩也;其在朝廷則虞之鳳,岐之麟也……以文章為楷模,以操行為砥勵,以願力為津梁,經世名世出世,伯修具矣。”
後說老二宏道。
宏道也是二十七歲這年出任吳縣(今蘇州市)縣令,在任雖然隻有兩年時間,但為官清正,明察秋毫,以學治政,為老百姓解決了很多積重難返的問題。
到任不久,宏道便發現“吳賦甲于天下”。究其原因,是當地大小官員橫行鄉裡,肆無忌憚地給老百生攤派苛捐雜稅,且沒有人敢過問此事。宏道決心懲治猾吏,取消額外之征,為老百姓減輕了大量稅賦,“吳民大悅”,蘇州府下令所屬各縣一律效仿吳縣作法;又省訟便民,精兵簡政,讓冗官自動歸田務農,“吳人謂之升米公事”。宏道用心主政,反應敏銳,處事快捷,一縣大治。時任宰相申時行不禁贊歎道:“二百年來,無此令矣。”⑥正是事業如日中天之時,宏道得到家中報信,知庶祖母詹姑病危,希望臨終前見宏道一面。宏道七上辭呈請求解官回家探視,不僅官府念他有才不予準許,就連當地的老百姓也不願意他離開吳縣。“吳民千百人,皆聚神廟中,願各捐十年之壽,延詹姑一日,以留仁明父母”。⑦可見宏道深得人心。宏道當了兩年縣令,從不收受老百姓分文,不貪不占,辭官後連安頓妻室子女臨時居住的錢都要向别人借貸。這裡的老百姓都說:“此令近年來未有,惟飲吳中一口水耳。”⑧
“世豈有二十八而懸車者。” ⑨宏道父命難違,後去北京補官。在京官任上,宏道仍是目光如炬,公正處事,且多有震驚朝野之舉。
宏道在任吏部主選官員一職過程中,發現吏部積弊甚多。一批猾吏内通中官,外恃姻親,營私舞弊,招權納賄,買官賣官,導緻“吏部事權久已旁落胥吏”。宏道請示上官後與同僚商議,找準時機先斬後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智禽猾吏治以重罪。此其一也。
按慣例,朝廷對外官三年考察一次,京官六年考察一次,還有不時之糾,而朝廷小官卻沒有考核辦法。是以這些小官便有恃無恐,貪贓枉法,緻使吏部執事混亂。為整肅吏治,宏道上疏始立年終考察吏書之法,得到朝廷認可施行,“可者留之,不可去之”,“更立刑具,不法者,不時撲責”。⑩ “望八之年”的吏部左侍郎楊時喬贊歎道:“今得公也,國家之福也。” ⑪此其二也。
我們知道,科舉考試中,有錢有勢的人會用重金或強權買通或壓服考官給予考生高評,以圖名列金榜,或則洩露試題請“槍手”事先做題,考生夾帶進場一抄成名,嚴重有失公平。宏道受命陝西鄉試主考,嚴肅考紀考風,杜絕循私作弊,親自參加閱卷,一改過去隻閱“意中人”之卷惡習,一視同仁,通場皆閱,所錄之人大半都是從淘“汰卷”中發現的“新人”,且多為名士寒士。錄取者歡欣鼓舞,淘汰者心服口服,當朝人盛贊這次錄取為天下第一。此其三也。
宏道一直在一線擔任上司職務,從縣令到吏部郎中,從處理政務到铨選官員,到主持鄉考,“居官十九年,不置開合田”,不圖錢财,清風兩袖,文友陶石篑贊賞宏道“有硬心腸以應世,有窮心腸以忍饑”。⑫宏道四十三歲時再次從京城辭官回公安柳浪館,不料柳浪館已被大水淹沒不能居住,便擇居沙市。沙市沒有地方居住,隻好傾其所有積蓄和賣掉柳浪館,在沙市江邊購得一棟舊樓修葺後安身⑬。居後不久,大病來臨,于當年九月六日病逝後,也是連買棺木的錢都沒有。口袋中隻剩下五十輛銀子,其弟中道料理後事時,隻好用家中物件作為抵押向人借貸才買回了棺木。⑭
再說老三中道。
為了以禅诠儒,充實性靈之說,三袁兄弟在禅學方面都下過不少功夫,又總是取其積極的一面借以警戒自己,修身養性,淡然無欲。中道在《心律》一文中說:“惟田中所出,及俸祿饋遺,傳經買文之錢,皆為已物,此外必當一介緻辨。”認為不屬于自己所有(“非其有者”)的錢财,就決不能要。即使是借貸這種互通有無、人之常情之事,也盡量不要發生。甚至忏悔自己以前的借貸多未償還。雖然數額不大,将來也完全可以還清,但發誓今後甯可饑寒而死,也決不再向别人借貸分文。
萬曆四十四年,中道得知山東鬧饑荒之事後,在上表朝廷一疏中表示要“益守素節,共濟時艱”⑮。這是克已奉公、為國分憂優良品德的具體展現。
《袁氏家教十則》之七要求:“房屋不必過華,衣冠不必過美,飲食不必過豐,親朋往來不必過費,生子滿旬不必延賓,冠婚喪祭不必越禮。”中道謹遵“家教”。他在《心律》中說,普通人家辦什麼事都要注意節省,“婚嫁喪祭,随分支給。不造房屋,可居則已。而中道至四十三歲時“妻孥始有住處,貧士之苦如此。”⑯ “教宜勤于上,率宜端其下”,也是袁氏家訓之一。中道不僅嚴格要求自己,也不忘教育弟侄等輩,自三十四歲中舉十二三年後,中道才考中進士,實在可喜可賀。回到家中,親友紛紛來賀。兩個同父異母弟和四個侄子等人,殺豬宰羊,大操大辦,中道當即告誡說:“我輩當共守素業可也。”⑰
安貧守道,清正廉明,是檢驗人的品格甚至人性的标準之一。
不是自宋朝就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之說嗎?三袁也是五品官員,又為什麼那麼窮困呢?說白了,那些“知府”的“十萬雪花銀”多為貪占得來,其俸祿僅能安身立命、養家糊口而已。三袁秉承“君子固窮”理念,恪守廉潔,用自己暫短而清貧的人生,給世界留下了豐厚的文化遺産。三袁的靈魂是潔靜的,三袁的精神世界是豐富的。他們窮出了風骨,窮出了清白,窮出了美好的人格。
2024年
注:
①曾可前《三袁先生集序》
②袁中道《行狀》
③袁中道《二趙生文序》
④曾可前《三袁先生集序》
⑤袁中道《石浦先生傳》
⑥表中道《行狀》
⑦袁中道《行狀》
⑧袁宗道《寄三弟》
⑨袁中道《行狀》
⑩袁宏道《摘發巨奸疏》
⑪袁中道《行狀》
⑫袁中道《行狀》
⑬見袁中道《珂雪齋集》之《硯北樓記》《卷雪樓記》
⑭見《遊居柿錄·卷五》
⑮袁中道《珂雪齋集》“拟上轸念山東饑荒……”
⑯袁中道《遊居柿錄·卷七》
⑰袁中道《遊居柿錄·卷十一》
來源:《閱讀時代》
作者:王福學
編輯:潘茜、楊敏(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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