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公安机关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部署,7月6日20时至7月8日2时,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了全市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期间,支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分析研判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强化组织部署,科学安排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设置检查卡口对过往车辆严检细查,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夜查
酒驾、醉驾
夜查
酒驾、醉驾
在如此高压严管态势之下,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现将全市近期查获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涉嫌醉驾
酒驾曝光
贺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驾醉驾后将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