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新鲜:猎杀一只野兔,他认购16.18吨林业碳汇
朱峰神侃
2024-07-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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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某在湖北长阳榔坪镇自家附近使用土铳非法猎杀野兔一只,用于食用。长阳全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这只野兔经鉴定为蒙古兔,蒙古兔在2020年9月30日被大陆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动物”。这意味着蒙古兔具有极高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其生存和繁衍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因此严禁对其进行养殖和捕杀。
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某自愿认购林业碳汇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计算出向某应购买的林业碳汇量为16.18吨,按照市场碳排放交易价格核算,认购金额为1500元。
7月1日,向某从林业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长阳首张《长阳县林业碳汇认购凭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莉介绍,“林业碳汇+生态司法”赔偿机制的运用,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生态文明理念革新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
非法捕捞和非法狩猎不仅会对水生生物和野生动物造成直接伤害,还会破坏生态平衡,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此外,这些行为还会对当地经济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让每个人都明白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同时,对于非法捕捞和非法狩猎等违法行为,应该依法严惩,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