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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贫守道:清正廉明说三袁

孟子曰:“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其论世也。”三袁,公安派文学创建者和代表人物,我们吟诵过他们的诗歌,研究过他们的著作。当了解到他们的为人处事时,不难发现,安贫守道,清正廉明也是他们的特点之一。

无论是清还是廉,都有清明公正,洁身谨慎之意。三袁既是学人,也是官员,他们为官期间在清廉两个方面都有不俗的表现。明辛丑科进士(探花)公安派重要成员曾可前评价三袁是“人品、学历、才格,三者皆备”①。

说到清廉,我们很快会想到宋人周敦颐《爱莲说》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名句。三袁所处的时代是风雨飘摇的明朝晚期,朝廷上下奢靡无度,贪官污吏横征暴敛,黎民百姓十室九空。如果把当时的政治生态比作“淤泥”,一点也不为过。而在这一团“淤泥”之中为官的三袁兄弟却能做到清廉自守,实属不易!

安贫守道:清正廉明说三袁

三袁的这种不易,首先得益于他们良好的家风和家教。

三袁祖上几代人勤苦劳作,精于划算,到三世祖这一代已成为闻名遐尔的“大户人家”,但又绝非守财奴,倒是“性慷慨,周人之急”②,体恤穷人。嘉靖年间,公安发生饥荒,其祖父大化将家中仅存的两千石谷种和一千两银子借给灾民,事后烧掉债券作为捐助,拯救了很多灾民的性命,自此袁家家道中落,但疏财仗义、乐善好施的义举在当地广为流传,同时祖上这种轻薄财富的行为在三袁幼小的心灵中也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一个家族的族谱是延续同宗共祖的血脉和优良教化的历史图籍,也是约束族人言与行为的规则。在以家族为中心的社会,族谱即是“族规”“家法”。族长对违犯“族规”“家法”的成员具有依规惩戒甚至生杀予夺的权力。《袁氏族谱》中有《袁氏家教十则》和《袁氏家戒十则》,分别从“立德”和“做人”两个方面对族人进行教育和警戒。“家教”之四明确提出“正心术”,指出“心术一坏,即富贵亦消乏也;心术一端,即贫贱亦昌达也。”之五“立人品”指出“所行贪刻,荣显亦为小人”;“行皆忠厚,即贫贱亦为君子”。强调“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在“家戒”之九“学浪荡”中开篇便引用古代训戒之语:“父兄之教不先,子弟之率不谨”,要求父兄教育率先垂范,以端正子弟行为。袁中道说:“近思先君子之教予三人,不宽不严,如染香行露,教之最有风趣者矣。”③

当然,仅靠这些族谱“律条”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靠自我约束,三袁兄弟在自我约束方面也堪为典范。

先说老大宗道吧。

宗道二十七岁赴京会试考了个第一,授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是朝廷文书直属机构,庶吉士是“储备宰相”,进翰林院工作可谓一步登天。宗道十分珍惜,“鸡鸣而入,寒暑不辍”,不久声名鹊起。皇帝“知公日深”,甚至“恨得公晚”④,便请他担任太子之师。这时的宗道可谓位高权重,且深得皇帝宠幸,在一般人看来这是捞钱的好地方。这不,有个干选授官职工作的老乡知道宗道贫穷,想在老家给他置一块地,宗道知道后笑着谢绝了;有个县令送宗道三百两银子,想通过他疏通关系,宗道当即退还。“生来退却百金者累累,或馈遗十金,则惶愧不受”。⑤宗道在《寄三弟》(中道)信中写道:“吾官十年,债负山积,室如悬磬。”就是说当了十年官,不仅没有积蓄,反而债台高筑,家中一贫如洗。

更有甚者,宗道因“惫极而卒”后,口袋中只有几两银子,棺木都是他的门生凑钱给他买的。他的妻子(两子一女早夭)不能“具装”,同事便拍卖了他的书画几砚之类才买了棺木一同运回老家,而运回老家后连放置棺木的房子都没有。当朝进士、公安派成员龙膺在《哭袁伯修兄文》中说:“其在乡国则荆之璞、楚之珩也;其在朝廷则虞之凤,岐之麟也……以文章为楷模,以操行为砥励,以愿力为津梁,经世名世出世,伯修具矣。”

后说老二宏道。

宏道也是二十七岁这年出任吴县(今苏州市)县令,在任虽然只有两年时间,但为官清正,明察秋毫,以学治政,为老百姓解决了很多积重难返的问题。

到任不久,宏道便发现“吴赋甲于天下”。究其原因,是当地大小官员横行乡里,肆无忌惮地给老百生摊派苛捐杂税,且没有人敢过问此事。宏道决心惩治猾吏,取消额外之征,为老百姓减轻了大量税赋,“吴民大悦”,苏州府下令所属各县一律效仿吴县作法;又省讼便民,精兵简政,让冗官自动归田务农,“吴人谓之升米公事”。宏道用心主政,反应敏锐,处事快捷,一县大治。时任宰相申时行不禁赞叹道:“二百年来,无此令矣。”⑥正是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宏道得到家中报信,知庶祖母詹姑病危,希望临终前见宏道一面。宏道七上辞呈请求解官回家探视,不仅官府念他有才不予批准,就连当地的老百姓也不愿意他离开吴县。“吴民千百人,皆聚神庙中,愿各捐十年之寿,延詹姑一日,以留仁明父母”。⑦可见宏道深得人心。宏道当了两年县令,从不收受老百姓分文,不贪不占,辞官后连安顿妻室子女临时居住的钱都要向别人借贷。这里的老百姓都说:“此令近年来未有,惟饮吴中一口水耳。”⑧

“世岂有二十八而悬车者。” ⑨宏道父命难违,后去北京补官。在京官任上,宏道仍是目光如炬,公正处事,且多有震惊朝野之举。

宏道在任吏部主选官员一职过程中,发现吏部积弊甚多。一批猾吏内通中官,外恃姻亲,营私舞弊,招权纳贿,买官卖官,导致“吏部事权久已旁落胥吏”。宏道请示上官后与同僚商议,找准时机先斩后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智禽猾吏治以重罪。此其一也。

按惯例,朝廷对外官三年考察一次,京官六年考察一次,还有不时之纠,而朝廷小官却没有考核办法。因此这些小官便有恃无恐,贪赃枉法,致使吏部执事混乱。为整肃吏治,宏道上疏始立年终考察吏书之法,得到朝廷认可施行,“可者留之,不可去之”,“更立刑具,不法者,不时扑责”。⑩ “望八之年”的吏部左侍郎杨时乔赞叹道:“今得公也,国家之福也。” ⑪此其二也。

我们知道,科举考试中,有钱有势的人会用重金或强权买通或压服考官给予考生高评,以图名列金榜,或则泄露试题请“枪手”事先做题,考生夹带进场一抄成名,严重有失公平。宏道受命陕西乡试主考,严肃考纪考风,杜绝循私作弊,亲自参加阅卷,一改过去只阅“意中人”之卷恶习,一视同仁,通场皆阅,所录之人大半都是从淘“汰卷”中发现的“新人”,且多为名士寒士。录取者欢欣鼓舞,淘汰者心服口服,当朝人盛赞这次录取为天下第一。此其三也。

宏道一直在一线担任领导职务,从县令到吏部郎中,从处理政务到铨选官员,到主持乡考,“居官十九年,不置开合田”,不图钱财,清风两袖,文友陶石篑赞赏宏道“有硬心肠以应世,有穷心肠以忍饥”。⑫宏道四十三岁时再次从京城辞官回公安柳浪馆,不料柳浪馆已被大水淹没不能居住,便择居沙市。沙市没有地方居住,只好倾其所有积蓄和卖掉柳浪馆,在沙市江边购得一栋旧楼修葺后安身⑬。居后不久,大病来临,于当年九月六日病逝后,也是连买棺木的钱都没有。口袋中只剩下五十辆银子,其弟中道料理后事时,只好用家中物件作为抵押向人借贷才买回了棺木。⑭

再说老三中道。

为了以禅诠儒,充实性灵之说,三袁兄弟在禅学方面都下过不少功夫,又总是取其积极的一面借以警戒自己,修身养性,淡然无欲。中道在《心律》一文中说:“惟田中所出,及俸禄馈遗,传经买文之钱,皆为已物,此外必当一介致辨。”认为不属于自己所有(“非其有者”)的钱财,就决不能要。即使是借贷这种互通有无、人之常情之事,也尽量不要发生。甚至忏悔自己以前的借贷多未偿还。虽然数额不大,将来也完全可以还清,但发誓今后宁可饥寒而死,也决不再向别人借贷分文。

万历四十四年,中道得知山东闹饥荒之事后,在上表朝廷一疏中表示要“益守素节,共济时艰”⑮。这是克已奉公、为国分忧优良品德的具体体现。

《袁氏家教十则》之七要求:“房屋不必过华,衣冠不必过美,饮食不必过丰,亲朋往来不必过费,生子满旬不必延宾,冠婚丧祭不必越礼。”中道谨遵“家教”。他在《心律》中说,普通人家办什么事都要注意节省,“婚嫁丧祭,随分支给。不造房屋,可居则已。而中道至四十三岁时“妻孥始有住处,贫士之苦如此。”⑯ “教宜勤于上,率宜端其下”,也是袁氏家训之一。中道不仅严格要求自己,也不忘教育弟侄等辈,自三十四岁中举十二三年后,中道才考中进士,实在可喜可贺。回到家中,亲友纷纷来贺。两个同父异母弟和四个侄子等人,杀猪宰羊,大操大办,中道当即告诫说:“我辈当共守素业可也。”⑰

安贫守道,清正廉明,是检验人的品格甚至人性的标准之一。

不是自宋朝就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吗?三袁也是五品官员,又为什么那么穷困呢?说白了,那些“知府”的“十万雪花银”多为贪占得来,其俸禄仅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而已。三袁秉承“君子固穷”理念,恪守廉洁,用自己暂短而清贫的人生,给世界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三袁的灵魂是洁静的,三袁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他们穷出了风骨,穷出了清白,穷出了美好的人格。

2024年

注:

①曾可前《三袁先生集序》

②袁中道《行状》

③袁中道《二赵生文序》

④曾可前《三袁先生集序》

⑤袁中道《石浦先生传》

⑥表中道《行状》

⑦袁中道《行状》

⑧袁宗道《寄三弟》

⑨袁中道《行状》

⑩袁宏道《摘发巨奸疏》

⑪袁中道《行状》

⑫袁中道《行状》

⑬见袁中道《珂雪斋集》之《砚北楼记》《卷雪楼记》

⑭见《游居柿录·卷五》

⑮袁中道《珂雪斋集》“拟上轸念山东饥荒……”

⑯袁中道《游居柿录·卷七》

⑰袁中道《游居柿录·卷十一》

来源:《阅读时代》

作者:王福学

编辑:潘茜、杨敏(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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