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未检,共护花开
涉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我以后将努力学习,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我认识到了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法律观念淡薄……”涉罪未成年人真诚悔过,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珍惜这次机会,一定改过自新”。这是前不久在一起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上涉案未成年人的一番表态发言。
2024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化名)伙同其他未成年人(作案时未满16周岁)先后三次深夜进入某超市盗窃香烟等物品予以消费,案发后追回部分被盗物品并发还失主。经审查被盗物品价值达4000余元。到案后李某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涉案未成年人家属分别向被害人赔偿了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承办人以及辩护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人对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社会调查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退赃退赔情节、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等情况,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各诉讼参与人及法定代理人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办意见,听证员评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彰显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检察担当、社会担当。
据悉,今年以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县综治中心这块阵地,精心筹建“玫好年华”未检工作室,积极打造“玫好年华”未检工作品牌,在坚持做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同时,依法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工青妇组织、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用司法温情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截至目前,县院共对五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