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斌(公元1627年—公元1687年),字孔伯,号荆岘,晚号潜庵。清初理学顺臣,河南睢州(今河南商丘睢县)人。出身阀阅旧族,崇祯十四年应童子试,十五岁前读毕《左传》、《战国策》等书。一生清正廉明,所到之处体恤民艰,弊绝风清,政绩斐然。
汤斌于1652年顺治九年中进士,陪顺治读过书,给康熙讲过课,教过康熙的太子,但不成功,太子被废。于清圣祖康熙二十五年丁卯(公元1687年十月十一日)忧惧去世,享年六十一岁。
汤斌出身阀阅旧族,家教甚严。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14岁应童子试,十五岁前读毕《左传》、《战国策》、《公羊》、《史记》、《汉书》等,整个基础教育都是在明朝完成的,入清后以汉人知识分子身份率先入仕清朝并大力推行清政府所倡导的抑汉文化政策。但生活简朴,为时人所称。汤斌任职期间鱼肉荤腥概不入衙署,每日只买三块豆腐作菜肴,人称“豆腐汤”。他的一生恭顺满清,所到之处体恤民艰,弊绝风清,政绩斐然,为鼓励汉人效法汤斌对本朝恭顺,汤斌被清朝尊为“理学名臣”。
汤斌的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有一年多的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 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
汤斌官至工部尚书,却众浊独清。他一生顺从,仁厚爱民,政绩斐然。但一无自古知识分子的刚直阳刚之气,屈从于满族强权,不敢说真话,清朝康熙皇帝也说他“言行不一”,最后在矛盾中抑郁忧惧而死。直到四十五年后,雍正十年时满人又掀起“文字狱”打击汉人的一个高潮,又把汤斌树立为汉官的正面典型令汉人进行学习效仿,下诏以汤斌入祀贤良祠。乾隆元年(1735),去世48年后的汤斌被追封谥号“文正”,道光三年从祀孔子文庙。
汤斌历经顺治、康熙两朝,历任陕西布政使司副使、江西布政使司参政、翰林院侍讲、《明史》总裁、《大清会典》副总裁、礼部侍郎、江苏巡抚、礼部尚书管詹事府事、工部尚书等职。他道德清纯,文章清雅,在哲学、史学、文学等方面都有涉及。清朝“文字狱”酷烈,“清朝杀掉了儒士中的精英,把那些最杰出、最智慧、最有道统传承、最有骨气抗争的人,几乎都杀掉了。剩下的,已不足论。然后拉拢庸者弱者糊涂者,树奴才典范,诡称此为士范师范人范世范。”
汤斌对满清恭顺,符合在政治上打压汉人的需要。清代的方苞曾因“文字狱”祸入狱,汤斌曾为其说了好话进行过营救。方苞称赞他:“国朝语名臣,必首推睢州汤公。”汤斌是清代名臣、中原名儒,著名的文学家和历史学家。
晚年加礼部尚书衔辅导太子,但辅导太子并不成功,最后连太子的身份也被废除。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任工部尚书,被劾,十月忧惧而死。著有《汤子遗书》。
汤斌曾先后在陕西、江西、江苏、北京四地做过官,从政十二年,其中前五年多历兵事。
汤斌考虑父亲年老,以有病为由请求辞官休假,后父死,为父守丧。守丧期满,听说容城人孙奇逢在夏峰讲学,便背着书箱前往跟随他学习。康熙十七年,皇帝下诏开博学鸿儒科取士,汉人中入仕清朝较早的尚书魏象枢、副都御史金推荐汤斌,由于汉人应者寥寥,汤斌考试得一等,授翰林院侍讲,参修《明史》,而著名理学大家吕留良则看穿了清朝企图笼络当时的汉人名士的伎俩,严词拒绝了浙江当事者的首荐,保持了自己的民族节气。而汤斌于康熙二十年,充当日讲起居注官、浙江乡试正考官,后升为翰林院侍读。二十一年,任命为《明史》总裁官,升为唐事府左庶子。
二十三年,提升为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缺员,朝廷大臣已推举了候选人,皇上说:“现在称为道学者,有的言行不一。我听说汤斌跟随孙奇逢学习,操行很好,可以补江宁巡抚。”汤斌临行时,皇上对他说:“做官应以正风俗为先。江苏习俗崇尚奢侈,应该努力教化引导,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成的事,一定要慢慢地进行,使他们改变原来的观念。”并赐鞍马一匹、衣料十块、银五百两,又赐亲笔字三幅,说:“现在该远离京城了,打开它,便如同见我的面一样。”十月,皇上南巡,到苏州,对汤斌说:“一向听说苏州阀门为最繁华的地区,今日看那里的风土人情,崇尚虚华,安于享受,从商的人多,耕田的人少。你应当使他们去掉奢侈之习返归淳朴,事事都要追求它的根源,以农业为本,也许可以挽救颓废的风气。”
汤斌说:“公则明,廉则威。” 汤斌担任江苏巡抚的前一年,江南扬州一带闹水灾,前任江苏巡抚余国柱曾上奏朝廷说:“水退,田可耕,明年当征赋。”但汤斌到任考察后,看到好多田地还被水淹着,有些田地里的水虽退下去了,却没来得及耕种,第二年无法缴税。所以他给朝廷上了一封奏折,免除了江南扬州一带的赋税。
汤斌出任江苏巡抚的第二年,扬州一带大旱,数十万百姓流离失所。汤斌下令各县打开官仓赈灾,又发动全省文武百官踊跃捐献,但还是杯水车薪。于是,汤斌下令江苏布政使从国库拨出存银五万两,派人到盛产稻米的湖广一带采购大米。当时一些官员劝汤斌说:“国库的银两你不能私自动用,要动用的话应该给皇上上书,如果私自动用,皇上怪罪下来,你承担不了。”汤斌说:“如果我们现在上奏章,等皇上批准下来,灾民早就饿死了。现在先用着,我们的皇上非常仁慈,他不会怪罪我们。他要怪罪下来,罪过由我一人承担,就是免去我的职务,但能救整个扬州的灾民也值了。” 汤斌知道,这五万两银子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让前去买米的官员,沿途不断散布消息,说扬州一带的米价已涨到一两银子一斗。结果,各地的粮商见有利可图,纷纷把大米运到扬州,最后米多了,米价也就降了下来。汤斌用这种方法,最后使一斗米的价格降到了一百个铜钱,于是由旱灾引起的饥荒很快得到了缓解。
汤斌的生活清苦,他的故居板门竹篱,异常简陋,其死时家里仅剩下八两俸银,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此说来源于小说《清官册》)汤斌死后多年,其孙汤之旭又做了高官,朝廷才又赐予汤斌谥号是“文正”。这是封建社会最高的谥号,整个清王朝,得到这个谥号的只有八个人,这八个人其中一般不愧”文正“这个名号,尤其是曾文正公(国藩)更是当之无愧。
汤斌死后,葬在宁陵县黄岗乡己吾城村村南,至今尚有坟丘尚存,略显凄凉。这个家族墓地,埋葬着汤斌和他的四个儿子、一个侄子。而位于睢县城内解放路西段的汤斌祠(实际上是汤斌为其母亲兴建的祠堂,因为汤斌的名声更大,后人乐于误传之。该祠堂殿房宏大,由此观之似乎汤斌也并不是穷得“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睢县著名的文物旅游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