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緣千裡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緣分能讓兩個人在某種契機的作用下相遇在一起,他們互相愛慕且相知相戀,然而有很多的人愛着愛着就散了。
的确,緣分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它能夠為兩個陌生的人建構出橋梁,也許他們之間能夠滋生出愛情,卻不一定能夠走向婚姻,因為婚姻本身就是比愛情更為複雜的事情。
站在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輩子能成為夫妻的人,也并不是因為“緣分”。
選擇攜手,是因為彼此适合
列昂尼多娃說過:“婚姻的基礎是愛情,是依戀,是尊重。”
有些戀人之間,他們的确是足夠相愛的,因為面對困難的時候,他們從來也不會選擇去抛棄對方,可是偏偏因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消磨掉了愛情。
有這麼一對小情侶,在大學畢業後,他們倆個人選擇在北京工作,女方的父母是地道地道的北京人,她的家庭條件非常不錯,而男方來自于一個小縣城,家裡的孩子很多,父母都務農。
女方出錢租了一間房子,兩個人開始了同居的生活,雖然房子不大,但是他們很幸福。
每個月男生都要給家裡寄一部分錢,因為父母每個月都要吃很多藥,女生掙的錢全部都會貼補在兩個人日常生活中。
然而,時間久了,兩個人之間的沖突也就産生了,受家庭環境的影響,她特别的自信樂觀,是以無論遇到什麼事情總是會向前看。
男方本身有點自卑感,尤其在北京這個大都市裡,他覺得身邊同齡人都比自己優秀,每次面對女方父母的時候,他總是畏首畏尾的,心裡一直覺得她的父母瞧不起自己。
有一天,女方說自己想要換掉之前的工作,換一個自己喜歡的,因為她覺得隻有這樣自己才會有更多的動力。
可是男方卻并不這麼認為,他覺得兩個人目前的這種生活狀态好不容易穩定了,就不能冒着風險辭掉工作,否則他們倆個人的生活品質就難以保證。
于是在大大小小的事上,他們總是發生争吵,甚至連最後連選擇吃什麼都成為了沖突點。
原本他們打算離婚,奈何有太多不合适的地方,二人哭着選擇了分手,不是不愛了,而是很難真正地生活在一起。
戀人進入婚姻,選擇成為夫妻,絕對不僅僅是因為緣分,而是他們彼此适合,在很大程度上,這是由于雙方的原生家庭和他後來所處的環境所決定的,因為即便他們再相愛,也無法去改變這種長期形成的認知和價值觀。
共同生活,是因為“利益”
一對戀人,如果他們之間沒有共同的利益是很難真正生活在一起的。
可能提及利益這個詞的時候,很多人不了解,甚至覺得它玷污了神聖而又浪漫的愛情。
如果在戀愛期間,男人和女人隻懂得談情說愛,而沒有立足于現實,把目标放得長久一點的話,那麼,一旦當他們真正涉及到婚姻時,兩個人的關系就會輕而易舉地被困難所打倒。
一對戀人在成為夫妻之前,他們一定會談及關乎于金錢的事情,而他們的共同目标,也是為了讓自己和對方生活得更好。
談錢并不會傷感情,反而不談錢的戀人,最後反倒成不了夫妻。
在情感調查中,我們發現那些生活了很久的老夫妻,他們之間會存在着多種利益的捆綁。
這種利益可能涉及到精神層面,也可能是物質層面的。
比如,一方對另一方養成了依賴性,因為他能夠在她受到挫折的時候,給予她安慰或者是一個堅強的臂膀,再或者男人和女人一起創業,共同經營着一家公司,兩個人誰離開誰,都會造成巨大的損失。
美國作家比徹說過:“美滿的姻緣使人如添雙翼,不幸的結合使人套上枷鎖。”
那些能夠成為夫妻的戀人,在談戀愛的時候,他們就能夠保持一種高度的協調與合作。
心理學家龐勒認為一段穩定的婚姻是需要夫妻之間保持合作的,唯有雙方懂得合作,才能在規避在兩性關系所發生的沖突,以及他們未來所面對的一切生活中的難題。
因為利益關系的存在,反倒會讓關系穩固,這也意味着男人和女人要付出和犧牲,否則,很難讓兩個人都滿意。
付出和犧牲本身就是一個痛苦的過程,這也是為什麼有一半的戀人在中途就會選擇放棄了,這也就注定他們成不了夫妻,何況婚姻比愛情要苦得多。
夫妻關系是複雜的,是建立在愛情基礎之上的,卻又隸屬于生活,這也就注定了簡單的緣分是遠遠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