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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執行!廣東、浙江、新疆、四川新版醫保目錄落地

(健康時報記者 高瑞瑞)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正式釋出後,廣東、浙江、新疆、四川等各省市也陸續發文明确新版醫保目錄落地執行時間,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廣東:1158個中藥飲片1173個醫院制劑納入醫保

1月1日起執行!廣東、浙江、新疆、四川新版醫保目錄落地

12月23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2021年版目錄》自2022年1月1日起同時廢止。

《2022年版藥品目錄》分為凡例、西藥、中成藥、協定期内的國家談判藥品、中藥飲片、醫院制劑六部分。凡例是對《2022年版藥品目錄》的編排格式、名稱劑型規範、限定支付範圍等内容的解釋和說明。西藥部分包括了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藥部分包括了中成藥和民族藥。國家談判藥品部分包括了尚處于談判協定期内的藥品。中藥飲片部分是醫保基金、工傷保險基金予以支付的中藥飲片範圍。健康時報記者梳理發現,本次《2022年版藥品目錄》有1158個中藥飲片、1173個醫院制劑納入醫保。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2022年版藥品目錄》,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内藥品的限定支付範圍和甲乙分類,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内藥品,不得對《2022年版藥品目錄》内的藥品商品名進行限制。

新疆:53種民族藥繼續按乙類藥品支付

1月1日起執行!廣東、浙江、新疆、四川新版醫保目錄落地

12月22日,新疆醫保局釋出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正式執行《2021年藥品目錄》,并将53個民族藥和451個中藥飲片納入新疆醫保。

《2021年藥品目錄》收載西藥和中成藥共2860種,其中西藥1486種,中成藥1374種,嚴格按照目錄内藥品的限定支付範圍和甲乙類别分類支付。275種協定期内的談判藥品納入自治區和兵團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範圍,按乙類藥品支付。

通知指出,民族藥、中藥飲片、醫療機構制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2021年藥品目錄》中的民族藥和自治區、兵團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的53種民族藥繼續按乙類藥品支付。

《2021年藥品目錄》中的中藥飲片和自治區、兵團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的中藥飲片按甲類支付。對于原經自治區、兵團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準許的治療性醫療機構制劑,有效期内繼續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浙江:2021年12月底前國談藥品挂網

1月1日起執行!廣東、浙江、新疆、四川新版醫保目錄落地

12月23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确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廢止。

通知表明,協定期内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限定支付範圍和支付标準,協定期内國談藥品各地不得進行二次議價。醫保支付标準有“*”辨別的,各地醫保和人力社保部門不得在公開發文、新聞宣傳等公開途徑中公布其醫保支付标準。

通知要求,省級招采部門要在 2021 年 12 月底前将國談藥品在省藥械采購平台挂網。國談藥品協定期内上市的同通用名同規格藥品可直接在省藥械采購平台挂網,挂網價格不得高于談判确定的醫保支付标準。

四川:新增城鄉居民“兩病”門診用藥19個

1月1日起執行!廣東、浙江、新疆、四川新版醫保目錄落地

12月20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全面執行國家《2021年藥品目錄》,藥品通用名、藥品分類、劑型和限定支付範圍等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國家《2021年藥品目錄》調出的藥品不再執行。

通知表明,省藥械招标采購服務中心要按規定做好國家《2021年藥品目錄》内藥品分類挂網工作。各級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做好資訊系統更新和經辦管理工作,確定參保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按新版藥品目錄享受待遇。

另外,健康時報記者發現,本次除醫保目錄藥品外,還新增了新增城鄉居民“兩病”門診用藥19個。據了解,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有關問題的通知》(川醫保規〔2021〕6号)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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